省林业厅举办野生动物保护法学习培训班

08.12.2017  10:55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加强新法内容学习,规范野生动物管理,提高管理水平,云南省林业厅保护处与厅法规处和森林公安局于11月20日至23日联合举办了野生动物保护法学习培训班。云南省林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郭辉军到会指导。

来自16个州(市)市林业局分管保护工作的领导、保护科(办)、法规科(办)科长(主任),16个州市森林公安局刑侦、法制部门负责人及省林业厅挂钩扶贫的砚山县、贡山县林业局分管保护工作的领导、保护科(办)、法规科(办)科长(主任),并邀请了省工信委、交通厅、农业厅、文化厅、省工商局、检验检疫局、昆明海关、旅发委等单位参加了培训。

培训班邀请了国家林业局、省森林公安的专家讲授了野生动物保护法政策解读、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与行政许可办理规范、野生动物进出口管理、行政执法规范等内容。通过学习,参训学员对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条款有了更深理解,为提升个人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落实法律规定、规范管理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信息来源(单位名称):厅保护处 | 作者:厅保护处 | 栏目编辑:周雯 | 栏目审核: 陈元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