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杨国洪能否获329万国家赔偿要等6个月后才能知晓
11.07.2016 11:13
本文来源: 新闻频道
包工头杨国洪在讨要工程款的案件没有结果的情况下,于今年1月向云南德宏州陇川县人民法院提出了国家赔偿申请,被驳回后杨国洪向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7月7日,德宏州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但杨国洪能否获得329万元国家赔偿将在6个月后才能知晓。
1996年10月16日,杨国洪向陇川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10月18日,向法院提交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并缴纳了保全费用。1997年12月25日,德宏州中院作出终审判决,1998年2月25日,杨国洪向陇川县法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案件进入了执行程序。但在案件执行过程中,陇川县法院于1998年7月20日作出裁定,解除了已经保全近两年财产的查封,造成德宏州中院生效判决无法执行。
去年9月30日,本报以《18年来包工头夫妻打工还债》为题报道了杨国洪在德宏承包工程干完后,对方一直拖欠工程款,虽经法院判决,但18年来一直没有结果,为了偿还工人工资,杨国洪从包工头变成了打工仔,夫妻俩辗转多地靠打工还债。同年11月23日,本报再次对杨国洪打赢官司却拿不到工程款进行追踪报道,今年1月21日,本报又对杨国洪申请329万元国家赔偿进行报道。
今年3月2日,陇川县法院审查后认为,法院所查封的7套住房在查封之前已分别抵偿债务,法院在执行过程解除财产保全中不存在违法行为,于是驳回了杨国洪的请求。随后,杨国洪向德宏州中院提起上诉。7月7日,德宏州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主审法官庭后表示,他们将上报德宏州中院国家赔偿委员会,最终由国家赔偿委员会进行裁定,而此次庭审的结果将在6个月后告知双方当事人。换句话说,杨国洪能否获得329万元国家赔偿将在6个月后知晓。(春城晚报 记者崔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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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7.2016 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