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政策解读】云南发布75条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
新闻发布会
云南网讯(记者 赵岗)如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经济成本,让企业轻装前行?8月17日,云南网(微信公号:yunnancn)从省发改委和省政府新闻办联合举办的《云南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新闻发布会获悉,该细则学习借鉴重庆、天津、陕西等省(市)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进行重点突破,有效缓解实体经济企业困难,助推企业转型升级。
云南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实施细则》主要包括合理降低企业税费、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降低企业人工成本、降低企业用能成本、降低企业用地成本、降低企业物流成本、提高企业资金周转效率、支持工业企业“轻资产”入园发展、加大企业做优做强奖补力度、实施保障等11个部分,共75条政策措施。
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全部取消省级及以下各级政府自定的附加于工业用地上的各项计提资金,规范工业用地前期开发成本,其他不得摊入工业用地前期开发成本;
实行差异化工业用地区域开发政策和奖励政策。滇中地区项目投资强度≥300万元/亩的,最高可奖励25%;其他给予最高不超过20%的奖励;
盘活工业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闲置1年不满2年的要按照土地出让或划拨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限期开发;闲置满2年的依法收回并重新安排使用。
降低企业物流成本
对办理使用ETC“云通卡”交费的货车用户给予20%的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
对符合条件的快递企业营业、处理及仓储用房,由所在地政府以不超过每平方米10元标准给予补贴,单家企业每年补贴不超过30万元;
对符合规定的进口产品和引进技术可申报进口贴息资金等;
实施重点铁路运输出省物资补贴,落实国家和省级鲜活农产品“绿通车”政策等。
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对符合条件的县域金融机构给予涉农贷款增量奖励;
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实行贴息及奖补;
对引入社会资本、采用PPP模式化解存量政府性债务和使用云南省PPP融资支持基金的PPP项目按规定给予以奖代补;
构建“政府、银行、担保”风险分担机制、发展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持续改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鼓励直接融资、支持间接融资等。
降低企业用能成本
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落实输配电价政策、完善大工业两部制电价用户基本电价执行方式、重点建设项目暂缓收取临时接电费、减免企业自备发电机组系统备用费和基本电费、降低公共照明和旅游景观亮化工程用电成本、落实城乡居民电能替代方案、完善天气然价格形成机制和减轻边远地区用油负担等。
降低企业税费
全面落实营改增政策、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对规模以下高新技术企业给予研发奖励、企业创新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落实农产品批发及大宗物流土地使用税和“双创”税收优惠等。
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投资项目纳入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行“一口受理、并行办理、限时办结、统一答复”,核准项目除重大项目需要环评审批外,只保留规划、土地两项前置审批;备案项目不再设置任何前置条件;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管理;对民间投资进入自然资源开发、环境保护、能源、交通、市政公用事业等领域,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外,取消最低注册资本、股东结构、股份比例限制等举措。
“该政策实施后,预计全年将为实体企业减负700亿元。”云南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