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局纪检组制定12条禁令 强化质监系统节日期间的作风纪律建设

15.01.2015  10:19

2015年春节将至,为加强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确保度过一个欢乐祥和、文明节俭、风清气正的节日,近日,驻省局纪检组制定12条禁令,强化质监系统节日期间的作风纪律建设。即: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职工食堂进行奢靡享受;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禁利用婚丧喜庆敛财;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公款举办文艺晚会;严禁虚列开支报销或转嫁摊派相关费用;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

节日期间,驻省局纪检组还将采取检查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对各单位执行厉行节约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节日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办法和省局党组实施意见的行为,将进行“一问三责”,即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突出典型问题将在全系统点名道姓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