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给云南省委书记、省长的11条留言获官方回复
昆明信息港讯 据人民网消息,日前,云南省针对网民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省委书记、省长的11条留言作出回复,回复主要涉及教育、农村建房补助、烂尾楼、道路建设、旅游等民生方面。具体如下:
【网民留言】
云南民大附中2016年9月初一上学期开学交了一年8000元的学费和1200元的住宿费,都开具了发票,这两项收费也提前向社会公布并告知了家长。可是隔了几天,又叫学生交纳了4000元的现金给班主任,什么发票收据都没有。问老师说不知道,问学校说不要多问,交了就读,不交就退学。2017年2月19号下学期开学又叫学生交了2200元现金给班主任,也是没有发票。这没有发票的6200元交了干什么,学校也不说明,也不公布明细账?平常什么班费、水费、复印费等等都是学生重新交纳了的。我们都是贫困县份来的农民,种的庄稼供娃娃都是不容易,都是血汗钱。国家三令五申规定不许乱收费,云南民大附中却顶风作案,恳请领导帮我们过问一下,减轻我们家长的负担。
答复意见:
网民同志:您好!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云南省委书记陈豪的留言收悉,云南省教育厅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云南民族大学附属中学莲华校区属混合所有制民办学校,初中学生每年学费8000元,住宿费1200元,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昆明市呈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云南民族大学附属中学民办学历教育收费的批复》(呈发改复〔2014〕23号)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执行。信访人反映的此项内容属实。新入学的初一年级新生统一代收军训费、校服费、学生保险费、学生宿舍用品费。其中学生保险由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按照学生自愿的原则,由该公司向学生收取费用。以上费用坚持一事一议,即时发生、即时收取、即时结算,并未收取其他费用。您反映2016年9月收费4000元不属实,“平常什么班费、水费、复印费等等的零星费用,学生都是重新交纳了的”的说法也不属实。学校收费每学期都在班会和家长会上作出详细说明并在教室、学校电子显示屏等多处公示,对家长咨询交费的情况班主任都给予详细解释,交费情况得到广大家长的理解支持。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网民留言】
尊敬的陈书记您好,我想咨询一下云南省临沧市云县大寨镇官房村的新农村建房补助是多少?
答复意见:
网民同志:您好!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陈豪书记的留言收悉,云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您好!网上来信收悉。由于您咨询的新农村建房补助金不同年份、不同项目的补助标准会有所不同,具体补助标准请您在建房时咨询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扶贫办。感谢您对我县新农村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支持与理解,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网民留言】
我们己经买房7年多,现在房子烂尾,希望政府关注此事,帮老百姓解决近快推进建房事宜,谢谢!
答复意见:
网民同志:您好!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云南省委书记陈豪的留言收悉,五华区莲华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2009年9月,下马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启动。四至范围为:东至龙泉路,西至兴中制药厂,南至白云路,北至教场北路,拟改造用地面积约183.962亩。其中,集体土地约133.962亩,国有土地约50亩。地上总建筑面积约67万平方米。回迁安置房、社会团购房建筑面积约55万平方米,剩余面积为商业和金融类性质。下马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启动至今历时8年时间,因项目需要解决昆明市公交集团职工住房问题,2009年初,昆明市公交集团与艾亭公司签团购房合作建房协议。下马村项目拆迁改造启动至今,由于艾亭公司实力弱,社会融资能力不足。至2014年下半年,艾亭公司资金断裂,拖欠过渡费,项目建设停滞。因团购房属于市场交易行为,建议您采取司法途径依法解决问题。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你好,希望你在百忙之中抽出你宝贵时间看我留言。我是保山龙陵县镇安镇,三岔河小组村民,我们寨子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至今没有一条像样的路,离320国道1公里多,一到雨季连张摩托车都没法骑,行人就不用想走了。我村有47户人家,人口200多人。要考每家凑钱修路是没这能力。我小组没有什么在外当官的,更没有大款。已不知道那里找人找钱修路。只看到周边村寨从没有路的已修好了,其他寨子就不用再说了,到处文化广场修好。就我村还是过着原始的生活。直听着平时村民议论这条路是占水要的钱,那条路有是谁要来的项目款。希望有关领导重视。
答复意见:
网民同志:您好!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云南省委书记陈豪的留言收悉,龙陵县镇安镇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对于镇安社区三岔河小组道路建设事宜,镇、村两级一直高度重视,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项目支持。镇安镇政府自2015年以来已多次组织人员到三岔河小组调研了解情况,将三岔河小组道路硬化工程纳入镇安镇乡村道路建设项目库,并在2016年对三岔河小组道路进行了实地测量,并向县直相关部门申报了项目。目前该项目已列入县财政局2017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项目,计划在今年4月底前开工建设,年底完工。感谢您对村组道路建设的关心!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网民留言】
本月17日在云南旅游,在银月湾买了翡翠共2万7千余元,当时导游说是云南政府扶持企业,价格绝对比我们当地便宜,回来后经比较,也就是一个零头的价值,求助退货。
答复意见:
网民同志:您好!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陈豪书记的留言收悉,丽江市委高度重视,及时责成市旅发委认真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协调,您与商家达成一致协议,此事已妥善解决,您表示满意。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网民留言】
尊敬的陈书记,您好!我是来自河北的游客,2017年2月11日来到云南腾冲游玩,导游一路都在说要购买翡翠,支持云南经济。2月14日导游把我们带到了腾冲县西山坝世纪城(博南印象)。我购买价值9360元的翡翠玉镯一只,回家经过鉴定翡翠玉镯才价值900元。价格差距太大了,希望书记看到后能帮助我退款。谢谢。
答复意见:
网民同志:您好!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云南省委书记陈豪的留言收悉,腾冲市旅游发展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腾冲市旅游发展局高度重视,根据云南省关于退货诉求由“云南省旅游购物退货监理中心”统一受理的相关规定,腾冲市旅游发展局已于3月13日上午10:22分将的信访件转退货监理中心,联系电话:4000060822。请您及时与中心联系办理退货事宜。祝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感谢您对我(省、州、市、县)工作的支持与理解,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网民留言】
我反应的五华区霍普禾森医院给用人单位提供的乙肝检测,反应这么久医院照样明目张胆的给用人单位体检套餐中提供乙肝两对半,难道入职和福利体检提供乙肝检测不算是违规违法吗?<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以及《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这两个通知是否无效?乙肝携带者公平的就业权力到底谁能来保护?乙肝歧视问题到底谁能来管管?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的留言收悉。您反映的问题,昆明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经昆明市高新区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调查,霍普禾森医院能够提供乙肝两对半检测,但一般不做检测,除非就诊者有要求,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开展检测服务,入职和福利体检,也需要单位申请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开展检测服务,不要求体检的项目医院不做相关检测。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网民留言】
昆明市关上的双桥路,原来还有路上小叶榕等行道树的遮掩,自2015年昆明市大雪过后树木移植,这条路上挂着的各种电线电缆就显露出来,整条街的半空中一直挂着如蜘蛛网般的线,前几年已经发生过一起电线碰火的火灾事故,但是没有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至今没有进行过清理。这样在市区干道上影响市容美观和消防安全的问题。恳请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答复意见:
网民同志:您好!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云南省委书记陈豪的留言收悉,官渡区关上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官渡区关上街道办事工作人员实地查看,双桥路上电线电缆多为通讯部门管理,电线电缆距离地面处于安全范围内,暂未发现任何树木遮挡电线电缆情况,对此我们今后将加大巡查力度。对于电线电缆迁改工作,因辖区政府无处置权,只能建议电力和通讯部门及有关电线电缆的使用单位对双桥路上的电线电缆进行整治。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顺祝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您好:本人与家人2017年1月28日与昆明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春城路分公司,签订了该社至尊喜游的昆明至大理丽江6天5晚的旅游合同,并付清全款。但在旅行过程中,因旅行社违约,我们于2017年2月3日拔打了12345进行投诉,同一天昆明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派出的工作人员进行调解,经协商旅行社同意给予每人500元赔偿,2人合计1000元。监督所出具了编号0000075号的调解协议书,并约定2月6日前支付赔偿款。但旅行社并没有按期支付,同时,我们多次联系监督所进行投诉也无果。而且和我们同行的旅友都存在类似的情况,涉及的旅行社像是约定好的,坚决不给予赔偿退款。尽管赔偿金额不大,但也属于我们的合法权益,希望职能部门的调解是落到实处,而不是走过场。旅游监管部门要真的有作为!
答复意见:
网民同志:您好!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云南省委书记陈豪的留言收悉,昆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高度重视,经协调,商家与您达成协议,并已妥善解决。感谢您对我市旅游事业的关注与支持,并欢迎再来昆明旅游观光!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网民留言】
西山区马街春雨路冶炼厂路太烂了,希望你们来人看。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的留言收悉。您反映的问题,昆明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经昆明市西山区政府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春雨路老小区道路起于昆冶生活区出口,止于电机路(哈电集团大门),全长约400多米,最宽处约12米,最窄处约7.5米,是原昆冶、电缆厂生活区的生产运输及两个老厂区近万人生活出行的主要通道,现有C65公交车通行营运,目前该路段历久失修,路面坑洼不平。为有效解决该问题,西山区政府相关部门将对该道路进行维修资金预算,积极申请财政配套资金,资金到位后积极组织进行道路修复工程,确保原昆冶、电缆厂职工及马街片区居民出行顺畅,同时安排综合执法马街中队对连接该道路的电机路进行全面的市容环境整治,规范沿街商铺门前三包,加大日常保洁力度,形成长效管理,尽最大努力为周边居民提供一个优美舒适的生活环境。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顺祝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网民留言】
我是丘北县平寨乡黑纳小寨的一个贫困村农户,我村在2015年通过政府补贴危房改造的这项工程,每户补贴三万元,可是我们在外面打工回家过年后,才知道有这样的好事,然后到乡政扶贫办要求这事,可是扶贫办的工作人员回应是这样,“没有了,在2016年改造的房子补贴只有一万元,没有三万元了。”这是怎么回事呀?2015年造的房子有三万元,2016年造的房子只有一万元的补贴,政府是有这样规定吗?
答复意见:
网民同志:您好!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省长的留言收悉,丘北县平寨乡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获悉您的留言后,平寨乡政府成立了专项调查小组配合县扶贫办纪检组通过约谈了相关的当事人,走访了平寨村民委干部、老党员及黑纳小寨村组干部,详细了解所反映事情的真相。黑纳小寨村,隶属平寨乡平寨村委会,位于丘北县城东部,平寨乡西北部,距离村委会3.5公里,全村共有92户458人。2014年该村进行易地扶贫搬迁,根据项目资金安排,24户农户进行易地扶贫搬迁安居房建设,按照补助政策每户补助2万元,补助资金已补助到24户农户。自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后,未建设的10户D级危房户被列入我乡整乡推进项目安居房建设,补助标准为每户1万元。因2015年该村已实施完毕易地扶贫安置项目,2015底至2016年初补助的资金为整乡推进扶贫安居项目资金,此项目补助标准为1万元,补助标准符合当年安居房建设补助政策。黑纳小寨的易地搬迁项目实施后,乡、村、组工作人员曾多次进村宣传政策,多次到王XX等不愿施工农户家中做思想动员工作,但您户执意不到易地搬迁项目地块盖房子,又外出务工。不同项目、不同年度补助标准不同,导致同村贫困户享受不同的补助标准。鉴于我乡贫困面较大,危房户、无房户等数量较多,而危房改造、扶贫安居下达到我乡的名额较少,远远满足不了需求,我乡将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扶持,满足群众需求。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编辑:袁艳责任编辑:袁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