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出台12条“军规”约束寄递物流企业 无牌照不得进入 门槛提高 行业或面临洗牌

15.08.2016  22:06

  图集散点的快递员们分发快件准备出发 张成 拍摄

云南网讯(记者 赵岗)“快递经营必须取得行政许可,禁止私拆窃取快件,要告知损坏责任,不得设免责霸王条款,不得泄露消费者信息,建立首问责任和赔偿先付制度,不得强行搭售低价倾销……”8月15日,云南省工商局通过行政约谈寄递物流企业,并从主体登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方面强调12点要求。

这被业内人士称为12条“军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解决消费者快件受损甚至不翼而飞的现象,以及赔偿责任不清等问题有了 “尚方宝剑”。

末端如何解决

允许有证企业委托给合法经营主体

云南的快递物流也近年来处于爆发式增长中,纠纷和争执也不断出现。很多经营户不具备寄递物流的许可,但客观上市场又需要这项业务。如何解决寄递物流业末端问题,目前省工商局允许有许可证的寄递物流企业委托合法经营主体接发快递。什么是合法经营主体?比如小区物管、电信经营户、百货经营户等。出了问题,首先追责的就是有许可证的寄递物流企业。如有个人从事寄递物流业的,一律不给许可登记。”当天,云南省工商局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处处长杨军接受云南网记者采访时说。

门槛

无快递业务经营前置许可的一律不予登记

云南网记者从省工商局获悉,今年6月,云南省工商局牵头联合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局在全省开展寄递物流业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旨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使寄递物流企业更有活力、更有效益、更加安全,健康发展。

专项整治行动对擅自变更营业执照核准登记事项的快递企业依法予以规范,对无证无照从事快递业务的依法立案查处;在办理登记注册时,严把市场准入关,无快递业务经营前置许可的,一律不予登记;在办理登记注册后,运用信息化手段,将寄递物流行业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及时告知同级相关审批部门,及时在企业信息共享平台上发布,便于相关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查询,做好后续监管工作。

现状

查出全省寄递物流无证无照经营户563户

截至7月31日,全省共检查寄递物流业经营户4279户,其中无证无照经营户563户,引导办照338户,引导办证299户,责令整改510户,查处无照无证经营案件95件。

基本要求

做到三个“百分百

寄递物流是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兴业态,具有广泛的市场基础和旺盛的后发力量。近年来,我省快递业发展迅速,企业数量大幅增加,业务规模持续扩大。但与此同时,寄递物流企业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规范。” 杨军介绍,省工商局通过行政约谈寄递物流企业,主要目的是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使寄递物流企业健康发展,更有活力、更有效益、更加安全,进一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省工商局要求寄送物流企业要建立健全各项内部业务操作制度,按照行业标准及有关规定进行操作,严格执行“100%先验视后封箱、100%寄递实名制、100%X光机安检”,保障寄送渠道安全。加大投入,改善基础设施,逐步配备满足自动化、信息化的设施设备,提高操作的现代化水平。

另外,加强城市乡村网点建设和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实现乡乡有网点、村村通快递,逐步实现快递服务通达范围更广、速度更快,消费者满意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