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一条具有昆明特色市域治理现代化路子
近年来,昆明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团结带领全市干部群众,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新发展理念,切实强化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和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扎实推进法治昆明建设,不断健全制度体系、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走出了一条具有昆明特色的市域治理现代化路子,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昨日,昆明市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第二次新闻发布会举行,市委政法委、市委社会工委、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网格中心相关负责人,分别结合各自工作领域和职能特点,进行信息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
奋力开创平安昆明建设新局面
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郎佳介绍,昆明市率先在全省成立由市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平安建设领导小组,成立12个专项工作组,负责牵头协调组织开展平安建设专项工作。在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中,政法机关妥善处置了“大棚房”清理整治、“南亚之门”项目、“东盟森林”业主聚集、快融金案件等涉稳风险。系统开展了“打防管控”多个专项战役,2019年全市110“两抢”警情实现超100天“零接报”,全市治安状况良好的乡镇(街道)达90%以上。与此同时,政法机关充分发挥保驾护航作用,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序推进重大案件破产重整工作,保障了市场经济主体救治和“僵尸企业”退出,并着力提升政法公共服务效能。
2019年,全市“两抢”警情同比下降52.5%,刑事案件立案同比下降39.12%,群体性事件同比下降69.23%,群众安全感由2017年的85%上升到2019年的94.09%,开创了“三降一升”的良好局面。
下一步,昆明市将推进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努力走出一条具有昆明特色的市域治理现代化路子,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奋力开创平安昆明建设新局面。
努力打造全省社会治理“首善之城”
近年来,昆明市紧紧围绕“一个目标”(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昆明样板”),构建“五大体系”(社会治理组织体系、政策体系、动员体系、评价体系、保障体系),创新治理理念、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逐步走出了一条具有昆明特色的社会治理现代化路子。
市委社会工委常务副书记林华介绍,近几年来,昆明市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规划纲要》《关于新时代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实施意见》等15个社会治理有关文件制度,明确了“三步走”的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率先编制了“昆明市社会治理指数”,提出36项社会治理指标,并将指标分为社会活力、社会服务、社会环境“三大维度”,构建起能“量化”评价社会治理的科学指标体系。
在推动市域治理现代化过程中,昆明广泛开展社会治理示范创建。在市级层面,推进“五个一批”示范工程;在县区层面,选取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呈贡、安宁启动全域创新试点;在街道和社区层面,选取100个社区打造城乡社区治理创新示范点,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整体,推动全市社会治理取得更大成效。
此外,昆明市还积极探索“三社联动”社会治理模式,深入开展共驻共建共享,提升基层组织动员能力,动员居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下一步,市委社会工委将紧盯短板差距、奋力探索创新,运用先进的理念、专业的方法、精细的标准,努力打造全省社会治理的“首善之城”,国家多民族地区社会治理“典范城市”,成为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的社会治理模式展示、示范窗口。
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刘毅表示,近年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以依法治市为统领,扎实开展政府规章立法、行政执法监督、刑事执行、普法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全力服务保障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5年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始终坚持推进依法治市,法治建设水平实现新提升。高位推动依法治市工作,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昆明市依法治市工作规划(2016—2020年)》《法治昆明建设指标体系(试行)》等文件,建立系统的法治建设运行体系,全方位、多领域推动依法治市各项工作,为法治昆明建设提供了科学高效的施工图。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2015年至2019年共评查执法案卷4177件。制定出台《关于深化依法治市实践 全力助推“三大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实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法治扶贫、生态环境改善三项法治助推行动,建立健全与人民群众期待需求相适应的民生法治体系。
为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印发了《昆明市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建设过程中的关键领域和重点任务,为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和竞争力,提供了坚实制度保障。
改造升级社区(村)综合服务设施
近年来,全市民政系统切实推进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把我市城乡社区建设成为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享的幸福家园。
截至目前,全市共有930个村、770个社区,其中城市社区333个,“村改居”社区437个。市民政局副局长何艳波介绍,为了提高社区服务居民能力,全市民政系统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城乡社区减负增效,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其中,分“三步走”对全市社区(村)综合服务设施进行改造升级。第一步,采取改造、新建、购置等“七个一批”方式,建立起城市社区办公和活动用房体系,全市社区“两房”普遍达到400平方米以上,并建成“一站式”为民服务站和党员活动室、图书阅览室等为民服务设施。第二步,投入2.28亿元,完成374个村级活动场所达标建设,实现村级活动场所全覆盖。第三步,投入2.5亿元,完成1813个建筑面积未达到70平方米的村民小组活动场所达标建设。
此外,昆明市出台了《关于实行社区工作准入制度的意见》,并配套下发《社区工作事项清单》《社区印章使用清单》,通过梳理、归并下放到社区的任务,使社区承担的工作事项从原来的198条减少到76条,社区承担的盖章性事项由99条减少到21条,逐步形成政府依法办事、社区依法自治的工作格局。
以“网格化”助推城市管理精细化
近年来,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市网格中心)以“网格化”助推城市管理精细化,全面提升昆明市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水平。
市网格中心建设了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运行系统平台,制定了网格划分标准、网格管理标准“两类标准”,不断建立健全问题发现机制、闭环处置机制、协同工作机制“三组机制”,提高发现问题、处置问题、破解难题的能力,构建“市-区-街道-社区”四级网络平台,实施“五进网格”工作模式,形成“人在网中走、事在格中办”的工作格局。同时,围绕“管什么”,将城市管理部(事)件、滇池水环境、大气污染防治等纳入网格监管范围,将网格化管理内容从原来的城市管理的“人、地、物、事”拓展到“山、水、林、田、湖”等各个方面,并围绕“靠什么管”,构建了“两级监督、两级指挥、三级管理、四级闭环”的工作模式。
今年,市网格中心将继续扎实推进“吹哨报到”工作深入开展,加快构建“接诉即办”工作机制,持续深化基层网格化治理工作,不断提高网格化管理问题的处置能力和处置效率,全力当好昆明的“城市大管家”。(昆明日报 记者王姗 雷晴 唐丽 孙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