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出台驻村第一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办法

20.03.2019  15:11
 

本报讯(通讯员 杜钊) 为充分发挥驻村第一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职能作用,提高基层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坚决打赢全州精准脱贫攻坚战,全力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见效。近日,我州出台了《大理州驻村第一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明确考核原则。坚持分级考核,分级对驻村第一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进行全覆盖考核;坚持分类考核,建档立卡贫困村驻村第一书记以推进“顶在前面、干在难处”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专项行动为重点,洱海流域周边村驻村第一书记以推进“洱海流域生态文明党建示范区”创建活动为重点,其余村的驻村第一书记以抓党建促中心工作为重点。

突出考核重点。考核驻村第一书记是否切实扛起政治责任,全力推动基层党建工作目标任务落地见效。重点看驻村第一书记是否配强带头人队伍、促进村“两委”班子结构优化,是否筑强战斗堡垒、促进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是否加强教育管理、促进驻村工作队员履职尽责,是否建强党员队伍、促进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是否做强特色产业、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规范考核程序。坚持实事求是,深入了解驻村第一书记在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中好的经验及做法,重点查找工作推进不力的主观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并深入建档立卡贫困村、产业发展实地、重大项目实施现场,进行实地走访查看。坚持专项考核与平时考核、年度考核、民主评议、村干部评价相结合,接受党员干部和群众的评议和监督。

用好考核结果。实行“双考核”,既考核驻村第一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又考核驻村第一书记派出单位支持、督促第一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的情况。将驻村第一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和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同时,将驻村第一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结果作为派出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评先评优和党组织书记调整使用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