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金平村民酗酒杀妻被判12年有期徒刑

09.01.2016  11:21

    醉酒意识模糊中杀害妻子,日前,云南金平村民马某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了沉重代价,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据介绍,2015年八月的一天凌晨,云南金平一村民小超被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吵醒,开门一看,同村的马某浑身是血,手提弯刀、身背杀猪刀站在门口说:“我把老婆栓在香蕉地里,不知被谁杀死了,我要出国了,帮我照顾好家里”,说着拿了小超家的砍刀便走。

    村民报案后民警对现场进行了勘察,马某之妻杨某已死亡,全身多处淤血、头发部分脱落、头皮部分缺失、左眼球缺失、胸骨骨折,鉴定系锐器、钝器损伤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死者的儿女、邻居称马某长期酗酒,酒后常常无故打骂其妻,并说有人要杀其妻,不如自己先杀了她。民警很快将马某抓获,讯问时,他前言不搭后语,自称案发当天,其喝了酒,回家后见妻子已睡,骂了几句后她往外跑,其追到后殴打妻子并将头发拔下,绑住手脚后栓在香蕉树上。

    法医精神病鉴定分析马某作案行为与饮酒有直接关联关系,案发当天下午其已喝醉,在实施危害行为时,受精神病性因素以及急性醉酒意识模糊的影响,其实质性辨认与控制能力大部分受损,但未完全散失,最终导致危害行为的发生。

    日前,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马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其在实施伤害行为时,受其酒精障碍因素以及急性醉酒意识模糊(自主饮酒所致)的影响,其实质性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大部分削弱,故对其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记者赵岗 通讯员张耀辉 袁红)

编辑:袁思思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