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5村民结伙盗窃沉香木 一审两名主犯获刑12年

08.01.2015  09:55

    “要是几件沉香木分文不值,几人可能也就坐一两年牢。但现在,几个人把下半生的自由都搭上了。”昨日,几名被告人的家属拿到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刑事判决书后,看到主犯杨杰和张震获刑12年,其余3人分获7至8年不等刑期,家属们纷纷表示要上诉。

     判决

    沉香木价值五百多万

    两主犯一审获刑12年

    去年,听说同村村民张勇购得一批价值连城的沉香木,价值两千多万元,今年初,想借此“发财”的大理云龙县漕涧镇村民杨杰和张震商议,结伴盗取沉香木,随后相继落网。

    法院审理认为,几人盗窃的9件沉香木为瑞香科白木香,俗称土沉香,木材,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经大理州发改委价格认定中心鉴定,价值541万元。由于几人存在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盗窃物品价值特别巨大,构成盗窃罪。杨杰和张震提出犯意,策划盗窃方案并组织、指挥其余3人参与盗窃,是案件中的主犯,两人也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及处罚金10万元,在案件中起次要作用的3人,分获7至8年不等刑期,及6至5万元不等罚金。

     鉴定

    木材方面的专家

    并未提过一文不值

    拿到判决书后,几名家属纷纷表示要上诉,准备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对被盗物品价值重新鉴定。

    杨杰的妹妹杨燕告诉记者,沉香木偷来后,藏匿在哥哥家里。被抓后,她在警方搜查赃物的现场找到了该批沉香木的遗留边料,并以做生意购买的沉香木为由,到西南林业大学木材科学研究室请专家邱坚教授进行鉴定。其鉴定结论是:瑞香科白木香,俗称‘土沉香’木材。”该“物种鉴定报告”上,明确备注着,送检样品为人工伪造,为人工涂刷物。”

    失窃沉香究竟是真是假?昨日下午,记者来到西南林业大学木材研究室,木材方面的专家、鉴定人邱坚教授表示:“就公安机关送检的9件木材来看,确实属于白木香,有结香、出油的情况。云林司法鉴定中心具备鉴定资质,送检木材均有公安机关依法取样,出具的结论具备法律效力,而杨燕提供的检材确实无法核实来源。”对法院认定的价值邱坚表示,“九件沉香木尚不止这个价格。法院取的还是白木香中较低的价格。

    而对于杨燕所陈述的另外一个版本鉴定结果邱坚回应:“由于木材体积小,属边料,无法给出权威意见,只是出于好心,建议她不要购买,没有说过一文不值。

     辩护

    未提供沉香合法来源

     一审法院量刑错误

    对于邱教授的说法,杨杰的辩护人栾律师听后表示,一审量刑适当。“上诉的关键点还是对涉案物品的鉴定结论。

    “整个庭审中,沉香木的所有人张勇始终不能提供物品的合法来源,白木香属于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未经林业部门审批,任何人持有或交易都是禁止的,涉案物品应当属于违禁品,而一审法院定罪量刑的法律依据适用法律错误。

    根据盗窃案件相关司法解释,如涉案物品系违禁品,定罪量刑不予考虑金额。其次,目前实施的《被盗财物价格认定规则(试行)》中规定,被盗珍稀植物等情形,不以价格数额作为定罪量刑标准价格,价格认定机构可不予受理。沉香木是否属于违禁品,张勇是否合法所有,对其应承担举证责任。此外,在庭审中,被告人称,检察机关在称量涉案物品时,没有拆除沉香木的底座和钢结构。二审中,提出重新鉴定申请,对涉案物品是否是违禁品及它的价值进行核实,也成了案件的关键。”

    涉案沉香是否有合法来源?记者多次联系沉香所有人张勇未果,但从张勇在庭审中的陈述可以了解到,2013年12月,沉香木由瑞丽中缅边境交易会上购得,而购买手续,庭审中其未予提供。(文中几名被告人及亲属系化名)

     聚焦

    对5名被告人

    已减轻处罚

    对于嫌疑人家属提出“沉香木造假、一文不值”,申请重新鉴定的要求。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具有合法资格、形式要件完备,鉴定程序合法,不予采纳。鉴于本案被盗物沉香木无统一定价,价格波动性较大,因人为炒作在一定时间内可能出现虚高,已对5名被告人减轻处罚。    

编辑:张钊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