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陆良县芳华镇高栗树等2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曲靖市陆良县芳华镇高栗树等2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曲靖市陆良县芳华镇高栗树等2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 工程已由 陆良县人民政府以《陆良县人民政府关于陆良县2014年度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入库的通知》(陆政发【2014】9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陆良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备案编号:
2、项目名称:曲靖市陆良县芳华镇高栗树等2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
3、招标中介机构: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项目区地处陆良县芳华镇高栗树等2个村民委员会,建设规模为644.26公顷,总投资为2799.31万元,共分5个标段;
5、招标范围:包括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其他工程等;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土石方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任一资质的施工企业 ,且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为本招标项目的设计人、监理人、招标人或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者参股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5、省外投标的企业必须通过入滇备案许可。
6、应告知的相关事项
(1)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购买招标文件后,应缴纳所投标段总投资2%的投标保证金。收取和退还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申请人基本账户结转。
(2)申请人中标后,必须缴纳中标总金额8%的履约保证金、中标总金额2%的廉政保证金和中标总金额10%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收取和退还必须通过申请人基本账户结转。
(3)工程预付款与扣回: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
(4)进度款的支付:当项目完成工程总量的50%时,拨付合同造价30%的进度款。当工程全部完成后拨付至合同造价的50%,通过县领导小组自检自查验收合格后拨付至合同总价的70%,通过审计,拨付至合同总价的85%,通过竣工验收后付清尾款。
(5)若不按期完成工期的将按照相关约定接受处罚,误期赔偿限额为合同价款的5%;提前完成工程任务,达到优质工程的可作为今后土地整治项目投标加分条件。
(6)进场施工项目经理及现场管理人员与中标时承诺人员不符的,应按投标承诺予以处理,并处违约金伍万元;中标后因学习、生病、退休等原因需更换进场人员的,由中标人向建设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经监理及建设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更换,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对不称职的项目经理,发包人及监理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承包人都应赔偿发包人的损失。每更换一次项目经理,承包人须缴纳伍仟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7)进场施工机械达不到投标最低施工机械要求的,以及因承包方机械不到位影响施工工期的,应按投标承诺予以处理,并按照相关规定对承包方及项目经理进行违约处理。
(8)按照要求时限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廉政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才能签定施工合同。未按规定缴纳“三金”或签定合同的,所签合同无效。业主可向市级主管部门报告,经市级主管部门同意取消其中标资格,另行确定项目中标单位,原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9)施工组织不力,严重影响工程质量及工程进度,未按照整改要求及时整改的,业主可向市级主管部门报告,经市级主管部门同意取消其中标资格,另行确定项目中标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需承担相应责任和接受处罚。
三、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资格预审、有限数量制。
四、报名时间:2014年12月22日星期一至2014年12月26日星期五。
五、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1、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
2、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网;
3、曲靖市政府门户网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专栏;
4、曲靖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
5、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网站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
六、报名地址: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白龙路425-427号晨曦街洋房1排117号),报名时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需授权给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入滇备案证原件(省外企业)、拟在本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的贰级(或以上)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上述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佰元整(¥100.00),售后不退。
招 标 人: 陆良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地 址: 曲靖市陆良县中兴北路陆良县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 王乔常 电 话: 0874-6260560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昆明市白龙路425-427号晨曦街洋房1排117号
联 系 人: 张正举 电 话: 13888582586
传 真: 0871-63815951
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12月18日
来源:陆良县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