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纪恒:让云南成为祖国大家庭的美丽后花园
李纪恒在全省城市工作暨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推进会上强调
扭住关键强化统筹 走出一条中国特色云南特点的城市发展道路
让云南成为祖国大家庭的美丽后花园
陈豪主持 黄艳到会指导 钟勉罗正富出席
26日,全省城市工作暨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推进会在蒙自市召开。会前,李纪恒、陈豪、黄艳等一同调研滇南中心城市现代有轨电车示范线项目建设情况。
26日,省委、省政府在蒙自市召开全省城市工作暨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推进会。省委书记李纪恒在会上发表讲话强调,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全新的思维,以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更大的力度,抓好城市工作,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使云南成为祖国大家庭的美丽后花园。
省委副书记、省长陈豪主持会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黄艳到会指导,省委副书记钟勉、省政协主席罗正富出席会议。
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省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有关工作,对全省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
“如果说‘三农’工作是全省工作的重中之重,那么城市工作在全省工作全局中无疑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李纪恒指出,当前,我省城镇化发展将继续保持一段时间的高速增长,城市“发展”和“补课”的双重任务十分繁重。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人民为中心,以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提出的“五大统筹”为主轴,扭住关键、强化统筹,提高新型城镇化水平,走出一条中国特色云南特点的城市发展道路。
李纪恒强调,要优化城市布局,围绕“一核一圈两廊三带六群”空间格局和国务院批复的《云南省城镇体系规划(2015-2030年)》,坚持“四化同步”,促进产城融合,科学规划、积极推进形成以滇中城市群为核心,以次中心城市和县城为依托,重点突破、极点开发、带状推移、轴辐扩散的城市空间开发新格局。要全面提高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强度投入、高效能管理、高水平经营,一张蓝图干到底,形成推动城市发展的强劲动力,精益求精提高城市建设水平,把根留住、把魂留住、把美留住,使人民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要深入实施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省委、省政府决定,在新一轮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中,坚持问题导向,着眼城乡人居环境中的“堵点”“痛点”和“盲点”,在城市全面实施“四治三改一拆一增”,在农村全面实施“七改三清”环境整治行动,绝不把污泥浊水、脏乱差的环境带入小康社会。要全力提升市民素质,广泛开展市民教育,完善学校、家庭和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增强对城市的归属感、认同感、责任感。要推进城市改革创新,改革完善城市规划管理体制、城市管理体制、城市治理机制,破解城市建设资金困境,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科学合理调整行政区划。
李纪恒要求,加强和改善党对城市工作的领导,像重视农村那样重视城市,像抓“三农”工作那样抓城市工作。要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城市工作格局,依法规划建设治理,加强队伍建设,提升领导城市工作能力水平,使政府有形之手、市场无形之手、市民勤劳之手同向发力,实现城市共治共管、共建共享。
陈豪指出,城市记载着昨天、承载着今天、创造着明天,乡村是我们的根、牵着我们的魂。要以对历史、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科学态度推动城市发展。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大中小城市与小城镇、硬件与软件、工业化与城市化、发展与保护、城市与农村一体化发展的关系。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坚持规划引领、加大规划投入,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推进产业与城市融合发展,着力抓好城市管理和服务,抓好农村坝区规划和治理,持续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把我们的城市和乡村发展得更加美丽、更有特色、更有品位,让全省人民更幸福、更有获得感和自豪感,让云南成为旅游者、投资者的向往之地。他强调,要进一步提升城乡特色文化内涵,注重自然山水、文化遗产、历史传承、民族风情等因素,传承和弘扬各民族先辈留给我们的优秀基因,引导城乡多样化、特色化发展,促进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本土文化与外来文化融合,建设多元、开放、包容、各具特色的现代城市和乡村。
黄艳在讲话中希望云南省住建系统及相关部门创新规划理念,改革规划管理体制,加强规划实施监管;开展城市设计城市双修工作,凸显城市特色风貌;以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为重点,带动基础设施建设;以中水回用和垃圾减量化为重点,促进资源循环利用;以合理布局路网和提升公交分担率为重点,优化发展城市交通;以棚户区危房改造和公租房保障为重点,努力实现住有所居;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市民素质为重点,努力提升城市软实力,开创云南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新局面。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各州市、县(市、区)设分会场。
在主会场出席和参加会议的有:李江、黄毅、赵金、程连元、李小三、李邑飞、和段琪、丁绍祥、刘慧晏、董华、李宁、何金平等领导;省直和中央驻滇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州(市)党政主要领导、政府分管领导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主要负责人,部分州(市)规划部门主要负责人,部分县(市、区)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