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纪恒会见陆浩一行
6日,李纪恒会见全国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陆浩一行。
6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纪恒在昆明会见了由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陆浩率队的全国人大环资委调研组一行。
李纪恒首先对调研组一行赴云南开展自然保护区立法工作调研表示欢迎,对全国人大环资委给予云南环保事业的关心、支持和帮助表示感谢。他说,长期以来,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对云南经济社会发展高度关注,特别是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十分重视,给予了大力支持和帮助。今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对云南发展明确了新定位、赋予了新使命、提出了新要求。当前,全省上下正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用“四个全面”引领各项工作,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着力推进“五网”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加快产业发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闯出一条跨越式发展的路子来。
“云南将坚定不移抓好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着力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努力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李纪恒表示,在下一步工作中,云南将不断完善规划编制,加强自然保护区资源本底调查,科学统筹各方面现实需求,增强保护区持续发展的适应性、操作性;加快推进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机制,积极推进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改革,整合规范管护机构设置,强化跨行政区域自然保护区的共建共管;正确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严格执行《自然保护区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统筹考虑保护区周边居民利益,让群众共享保护成果;加强环境保护立法工作,特别是加强针对不同环境条件和资源种类的专门立法,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增强法制保障的针对性、互补性、系统性。
陆浩表示,云南是国内最早建立自然保护区的省份,多年来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积累了宝贵经验、取得了显著成绩。此次全国人大环资委到云南开展自然保护区调研,就是要吸取和总结云南在自然保护区工作方面的经验做法,为《自然保护区条例》的修改完善提供借鉴。希望云南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抓手,以加快经济社会转型升级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法制建设,坚持严格执法,推进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的立法与监督,努力建设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排头兵。在云南期间,全国人大环资委调研组将深入云南的自然保护区和基层,通过实地察看、座谈交流,总结经验、听取意见,提高自然保护区立法的针对性、原则性和适用性,推进自然保护区依法保护和规范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