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清理岂能“挑肥拣瘦”?
自从中央决定实行简政放权和权力清单制度以来,全国各地广泛掀起了“清权”热潮,但在权力清理的过程中,一些官员或部门“挑肥拣瘦”的现象值得警惕。
所谓“挑肥拣瘦”,就是试图将“带油水”的权力捂住不放,将“清汤寡水”甚至费力不讨好的权力推出去。说白了,就是将权力划分为三六九等,“留其精华、弃其糟粕”,表面上是积极配合政府的清权行动,“毫不吝啬”地将多余的行政权力晒出来、甚至删除掉,实际上是在精打“小算盘”,借机推卸责任。
近年来,国家通过一轮轮简政放权措施,将一大批行政审批权下放,从而将束缚社会经济发展的制度弊端纷纷打破,赋予了市场主体以新的生机。简政放权的实质,就是管住政府“乱动的手”,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权力清单制度,是中央简政放权总体要求下的又一项得力措施,旨在将对企业、个人起约束性影响的行政权力公之于众,接受社会的监督。
由此可见,权力清单无疑针对长期以来权力运行不透明、不公开,从而导致权力设租寻租现象的一剂良药,同时具有消除政府与民众信息不对称,激发公众参与社会治理等功效。然而,这剂良药却让惜权、爱权者产生切肤之痛,但在改革大势面前又不敢明目张胆地逆势而为,只有耍点小“伎俩”,仗着对权力的无比稔熟搞点“挑肥拣瘦”动作。
比如,涉及为个人或企业办证的行政审批权中,能够产生经济效益的,坚决不放;免费或义务办理的,坚决推脱;居有较大自由裁量权的行政处罚权,坚决不放;可能引发责任的行政确认权,坚决推脱等。这种“选择性”的权力清理,不但不会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只会给群众办事带来更多的困难。
任何一个科学的权力运行机制中,权力都是根据社会治理的实际需要而设立的,与时俱进是权力运行的必然规律。当下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一些阻碍生产力发展的不合时宜的权力必然要退出历史的舞台。但权力的惯性决定了,在权力的清理与挽留之间,必然存在着激烈的博弈。这就需要在权力清理的过程中,建立强有力的制度保障体系,让权力投机者无盲区可进,无空子可钻。
编辑:张钊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