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地税局成功创建云南省党政机关社会团体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
近年来,大理市局多措并举、扎实推进,规范化、专业化开展档案管理工作,为成功创建档案管理示范单位奠定了夯实的基础。今年底,大理市地税局经过省档案局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评审认定,被授予“云南省党政机关社会团体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 市局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将档案规范化管理作为我局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市局2015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通过研究,成立大理市地税局档案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建设领导小组和档案鉴定、销毁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并完善层层负责的档案管理网络,使达标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格标准,规范立卷。 为了加强档案业务建设,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市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云南省党政机关社会团体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认定标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梳理问题,细化分解任务,将每一条指标明确责任到人,力争做到科学化鉴定,规范化立卷,专业化归档。市局总整理档案4008卷,其中文书档案1070卷(永久406卷,长期390卷,短期183卷,定期30年88卷,定期10年3卷);会计档案2691卷;人事档案181卷;基建档案46卷;声像档案20卷。拟写了案卷标题,抄写了卷内目录,理顺了档案号,档案管理更加规范。
(三)完善制度,强化培训。 建立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市局进一步修订完善了55项制度,转发全州地税系统施行制度35项。修订了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档案整理办法、文书档案收集归档制度、电子文档归档制度、档案信息数据库管理制度、室藏重要档案异地异质备份制度等相关制度。同时,建立完善档案库房防火应急预案和档案库房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加大档案管理培训力度。市局多次召开全局性专题培训会议,对档案管理、归档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管理业务进行培训与教育,切实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档案管理的法律意识与自觉管理归档意识。
(四)编制检索,便捷查阅。 为了达到便捷、高效查阅利用档案的目的,市局专门编制了各种档案检索工具,标注密集架组号,柜号,编写档案卷内文件目录,制定案卷目录、著录卡片、指引卡、借阅档案登记簿、档案销毁清册、档案利用效果登记簿(表)。制定分类大纲,划分保管期限,方便档案查找使用。
(五)完备设施,加强保障。 市局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基础设施建设要求,专门设置了档案库房、档案查阅室、图书资料室、荣誉室,总面积约240平方米。配置了密集架、移门柜、录音机、照相机、摄像机、计算机、打印机、扫描仪、刻录机、防磁柜、除湿机、灭火器、空调、温湿度计、防虫药片等档案管理中所必需用品,力求以健全的基础设施,确保档案的充分利用以及档案的安全与完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