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检察机关启动新一轮系统内巡视 将巡视六个市级检察院

13.05.2016  09:21

5月12日,云南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巡视巡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省检察机关新一轮系统内巡视巡察工作作出安排部署。会议明确,由省检察院牵头组织、邀请部分州市纪委巡视联络机构人员参加的三个巡视组将对昆明、曲靖、怒江、丽江、昭通等州市检察院和铁路运输检察分院进行巡视。

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肖卓作动员讲话指出,检察机关开展系统内巡视,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中央、高检院对巡视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检,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建设过硬检察队伍的具体体现和有力抓手。要求深刻认识检察机关系统内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牢牢牢把握巡视巡察工作的政治属性和职能定位,着力发现和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突出问题,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推动解决重检察业务轻党的建设、重部署要求轻检查落实、重制度建设轻制度执行问题和思想政治工作薄弱、表面化宽泛化一般化以及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党员队伍管理松散等问题,确保政令、检令畅通,确保中央、高检院、省委的各项要求在全省检察机关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

肖卓强调,要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提升发现问题的深度、精度、广度,用足用好巡视工作条例规定的13种方式,深入了解情况,切实发现存在的问题。要针对被巡视单位和个人的不同情况,综合运用“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等方式,拓宽线索渠道。要把巡视与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充分利用被巡视单位对照检查的成果,从司法不规范行为中发现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线索,提高巡视工作质量和效率。对巡视发现的问题要严肃反馈,深化整改,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