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施行 严控"三公"经费开支

03.03.2015  02:53

云南网讯(记者 杨之辉)办公用房怎么管理,公车改革进度如何……3月1日起,经云南省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在全省正式施行。

“《管理办法》对规范机关事务管理,控制机关运行成本和建设节约型机关、保障机关科学运行将发挥重要的推动作用。”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李记臣介绍,省政府根据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等法规,在充分调研论证和汲纳各方意见基础上,结合云南实际,制定了《管理办法》,对经费管理、资产管理、公务用车管理、服务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相关内容作出了细化规定,全文分8章共32条。

李记臣表示,这是云南第一部规范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省政府规章,也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后云南出台的第一部省政府规章,它标志着云南省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条例》迸入实质性阶段,也标志着云南省机关事务工作纳入了法治化轨道。

严控“三公”经费开支

三公经费”能否成为一笔“明白账”,一向广受群众关注。

管理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根据预算支出定额标准,结合本级政府各部门的工作职责、性质和特点,编制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政府各部门应当严格执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不得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不得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

管理办法》对机关运行经费管理的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作了规定。对机关运行经费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关键要制定机关运行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并据此制定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定额标准和有关开支标准。

管理办法》规定,政府各部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制定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的支出计划,建立健全机关运行经费公开制度,定期公布预算和决算情况。政府各部门不得挪用其他预算资金用于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因公出国(境)。

清理办公用房10496.81平方米

以办公用房为重点的资产管理是机关事务管理的重要职责,也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李记臣介绍,《管理办法》从3个层次对办公用房进行了规定:一是要通过调剂方式盘活闲置资产,达到物尽其用、厉行节约的目的;不能调剂的,要依法采取公开拍卖等方式处置;二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应当对本级人民政府府及各部门办公用房进行统一规划、统一调配、统一权属登记、统一使用管理,也就是说,要做到“四统一”;三是对机关办公用房的调配和腾退工作进行了规范,并明确了政府各部门在拟建设、购置、置换、维修改造办公用房时,应当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附: 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