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地方本科高校(部分)基础研究联合专项资金”协议签字仪式暨第一次理事会召开
2017年6月26日,云南省地方本科高校(部分)基础研究联合专项资金协议签字仪式暨第一次理事会在昆明学院召开。会议审议了《云南省地方本科高校(部分)基础研究联合专项资金章程》、《云南省地方本科高校(部分)基础研究联合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和《2017年云南省地方本科高校(部分)基础研究联合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推举产生了《云南省地方本科高校(部分)基础研究联合专项资金理事会成员名单》,审议了《云南省地方本科高校(部分)基础研究联合专项资金管理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及成员名单》,共同签署了“云南省地方本科高校(部分)基础研究联合专项资金协议”。
与会高校领导围绕相关文件,结合各自学校的情况对文件提出了修改完善的意见建议,会议要求采纳达成共识的建议和意见修改完善后尽快印发实施。会议一致认为,设立地方本科高校(部分)基础研究联合专项资金对地方本科高校培养壮大科技创新人才队伍,服务区域发展,提升云南省地方本科高校学科建设和科研整体水平是一个很好的契机。今后将严格遵守理事会章程和协议规定,积极配合理事会和联合专项管理办公室工作,确保资金足额到位,强化管理,共同努力把地方本科高校联合专项做成品牌。
昆明学院黎素梅校长表示,昆明学院将认真做好省科技厅赋予的专项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工作,履行好联合专项管理办公室的职责,严格按照理事会制定的相关规定,规范、高效做好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按照要求足额配套资金,保证立项的项目顺利完成。黎校长强调,7所地方本科高校要以此次会议为契机,结合自己的特色优势学科和各方面的实力,联合攻关,努力把联合专项做成品牌,实现共同提升,共谋发展。
省科技厅徐彬厅长指出,启动实施云南省地方本科高校(部分)基础研究联合专项资金是省科技厅与地方本科高校的一次创新尝试,要努力发挥好专项三个方面的平台作用:一是人才培养和学科培育的平台,二是高层次项目孵化的平台,三是相互交流学习的平台。
昆明学院党委书记陈世波、校长黎素梅,大理大学、玉溪师范学院、曲靖师范学院、楚雄师范学院、红河学院、保山学院7所高校的领导和科研处负责人,省科技厅基础处、省教育厅科技处负责人出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