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城投放弃收购本元公司35%股权 甘昌龙表示不影响股权交易

23.03.2016  10:00

    3月22日,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城投”)发布公告称,放弃收购云南本元支付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元公司”)35%股权。对此,网上有传言称,“本元支付股权挂牌或将提前流拍”。

    “虽然距离股权挂牌转让的截止时间只有1周,但我们的股权交易不会流拍。”昨日,本元公司董事长甘昌龙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云南城投的退出不会影响该公司股权交易的顺利推进。

     云南城投

    本元股权较分散 收购后不利于整体管控

    2015年7月,云南城投与其控股股东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省城投集团”)协商,就公司拟收购省城投集团持有的本元公司35%的股权事宜签订了《收购意向协议书》。

    《收购意向协议书》签订后,云南城投与省城投集团就具体收购事宜及本元公司后续经营发展等事宜进行了沟通磋商。

    就在昨天,云南城投突然宣布放弃以上拟收购意向。

    公告认为: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仅持有本元公司35%的股权,且本元公司现有股权结构比较分散(本报注:目前本元公司的9个股东,除省城投集团外,还有8位自然人股东),不利于云南城投实现对本元公司的统一管理和整体管控,对云南城投实现向“开发商+运营商”的战略转型、平台搭建以及业绩贡献均有限。经公司审慎考虑,决定放弃对本元公司35%股权的收购。

    昨日,云南城投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公司放弃本次收购,是基于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经过审慎研究所做出的决策。

    该公司的战略定位是在“十三五”期间,立足新常态,融入新经济,拥抱互联网,协同集团大健康、大休闲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旅游地产和养老地产,构建城市住宅综合体、旅游地产、养老地产产业联动创新商业模式,实现向“开发商+运营商”的转型。

    结合以上战略整体定位,该公司以提升“高周转”能力为核心,强化全程开发与运营能力和产业链整合能力,打造一个“商业模式”,即旅游地产与住宅综合体、养老地产的产业联动商业模式,搭建“两个平台”——开发平台和运营服务平台,形成“三条业务线”——住宅综合体、旅游地产、养老地产,综合运用“四大战略手段”——大金融、大并购、大整合、大市场,通过“五大保障体系”——专业体系保障、人力资源保障、资源整合保障、风险管控保障、资金运营保障,支撑公司实现内在价值提升、品牌提升和市值提升。

     本元公司

    云南城投放弃收购 不阻碍正常股权交易

    今年3月2日,云南产权交易所发布的关于本元公司股权挂牌交易的公告称,本元公司最大股东——省城投集团拟以6607.30万元的底价,挂牌出让其所持有本元公司45%股权中的35%股权,挂牌期满日期为3月29日。

    关于本元公司最大股东易主一事,甘昌龙表示这只是正常的企业发展行为,无需过多解读。作为云南省唯一一家拥有第三方支付牌照,也是唯一一家提供支付解决方案和金融服务的综合型第三方支付公司,本元公司自2006年成立以来,时刻都在面对“试错纠错”的互联网创新发展问题。

    在甘昌龙看来,传统国有企业所形成的体制机制,已经很难满足本元公司现阶段在人才引进、项目推动等方面的后续发展需求,省城投集团的退出,有利于今后该公司更好地对接市场,也有利于引进全国优秀的互联网合作伙伴。

    “云南城投放弃收购本元公司35%股权,并不会阻碍本元公司的正常股权交易。”甘昌龙坦言,等挂牌期满后,详细交易结果,会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

    昨日下午,记者就此事致电云南产权交易所了解到,目前本元公司的股权挂牌交易工作仍在持续进行,欢迎感兴趣的公司积极报名参与竞买。

     财经短评

    不宜过度解读

    公司股权交易

    近1个月来,围绕云南本元支付管理有限公司35%股权挂牌转让一事,网上传出的各种舆论层出不穷。此次股权交易虽有一定针对性,但更应看做是企业自身的发展行为,不宜过度解读。

    3月2日,本元公司挂牌转让35%股权的信息才在网上发出不久,就有人质疑“本元公司可能挪用客户资金投资房地产,本元卡消费者的资金面临安全隐患”;昨日,云南城投发布放弃收购本元公司35%股权的公告后,网上又有传言称,本元公司的股权交易“或将面临流拍”结局,更有甚者以此质疑云南城投“决定草率”、“不顾及股民利益”等等。

    殊不知本元公司的账户由央行监管,客户资金有备付金专用账户,“挪用和侵占客户购卡资金”哪有这么简单?至于股权交易问题,卷入其中的云南城投明确表示放弃,而本元公司有意剥离国企实力,引进更为灵活的互联网合作伙伴,本质上都是为各自的发展做长远考虑,也无可厚非,那些“貌似合理”的传言可以就此失声了。(都市时报 记者朱绍平)

编辑:袁思思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