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检之花”云岭盛开
在云岭大地上,活跃着一支检察队伍,从梅里雪山到澜沧江畔,从乌蒙山区到洱海之滨,他们进校园、做家访、开讲座,倾力呵护着孩子们的成长,他们就是深受孩子和家长们喜爱的云南检察机关未检团队。2017年,云南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始终坚持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和系统工程来抓。省院部署开展了针对性侵、监护侵害、幼童保护等专项行动,通过提前介入侦查等措施,切实增强保护力度;挂牌督办了“9·02”特大跨境拐卖、收买妇女、未成年少女案、熊某某猥亵男童案等多起社会影响较大、反响强烈的案件。针对案件中发现的学生管理、校园安全、环境整治等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职责履行不力的问题,三级检察机关向多个职责部门发出302份检察建议,督促整改,取得良好效果。
多样化建立工作机制
“有一个美丽的地方,傣族人民在这里生长……”这首脍炙人口的歌曲唱的就是云南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德宏州位于中缅边境,是典型的边境民族地区,在当地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无国籍、外国籍占了较大比例。为办好未成年人案件,德宏州检察机关探索建立了涉外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核两会三书”制度。“一核”即在办理涉外未成年人案件时坚持以年龄证据收集审查为核心;“两会”即对拟不捕、不诉的未成年人案件召开“不公开听证会”和“不公开训诫会”,在充分听取各方的意见和理由后,综合在案证据认定涉罪未成年人的国籍和犯罪年龄;“三书”即所有涉外未成年人案件均要求将《骨龄鉴定意见》《非羁押措施可行性评估报告》和《备案报告书》随案移送,通过完善机制强化涉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同时与企业合作,建立了“银翔爱心港”观护基地,对涉罪外国籍、国籍不明未成年人进行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探索集心理矫治、公益服务、技能培训、劳动实践、法制教育、亲子关系修复“六位一体”的涉外涉罪未成年人帮教考察模式。
云南作为边疆民族省份,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同时非本地户籍未成年人、外国籍、国籍不明未成年人较多,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有明显的地方特点。为解决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云南各地检察机关因地制宜,探索出了各具特色的工作机制。
昆明市盘龙区、文山州马关县、保山市隆阳区等基层检察院与当地公安、民政、司法等部门联合建立了“一站式”询问、临时监护、司法救助、法律援助等制度,为受到犯罪侵害的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心理支持和心理帮扶;腾冲市检察院与民政部门协作建立“困境儿童”救助对接机制;昆明检察机关探索建立了涉罪未成年人“五年回访帮教”机制巩固案后帮教成果,并针对服刑在押未成年人,创立“向日葵青春课堂”,促使“问题孩子”早日回归社会。
专业化造就品牌团队
在哈尼族聚居的玉溪市元江县,一个由当地检察院“小太阳”未检团队创立的“凤凰花开”哈尼族语电台成为当地的热门栏目。该栏目通过检察官用哈尼族语讲述法治故事,为当地少数民族孩子带去了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知识,深受家长和学生的喜爱。元江县检察院还首创集法治教育区、法治实践区、未检办案区、法文化园林、警示教育基地和检察文化长廊六大功能区为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通过开展“小太阳”法治夏令营活动,搭建青少年法治教育平台。
深化未成年人司法改革,实现未检队伍专业化,是云南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2017年以来,云南检察机关以打造专业优秀未检团队为着力点,提升未检队伍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省检察院建立了“未检工作咨询专家库”、未检办案骨干团队,在工作研究、案件办理、理论调研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建立和完善未检案件质量评查标准、未检业务统计数据库、未检工作量化核算、未检检察官业绩考核办法,以及正在制定的《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考核评价实施办法》,为进一步推进完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建设提供了制度支持。
如今,昆明市西山区检察院“春蕊工作室”、元江县检察院“小太阳”未检团队、普洱市思茅区检察院“小茶花”等未检团队在云岭大地上像雨后春笋一般不断涌现,成为一个个响亮的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