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2014年司法改革方案闭门造车 未广听意见
3月18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2015年《法治蓝皮书》。
“2014年司法改革方案从起草,到论证,甚至到出台,都处于秘而不宣的状态,各试点法院讳莫如深、避而不谈。”3月18日,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发布的《法治蓝皮书》指出,这项本应由全民参与讨论并广泛听取各界,尤其是基层法官诉求的工作,最终只是由少数人捉刀拟定。
在《司法改革:问题与展望》一文中,法治蓝皮书指出上述问题。法治蓝皮书认为,这种神神秘秘、闭门造车的改革方法应当摒弃,因为其直接关系到相关改革能否最终落地,而这都有待在2015年加以逐渐验证。
法治蓝皮书指出,本轮司法改革由中央顶层设计并统一部署,力度较大。在司法人员管理制度的改革,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的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以及完善司法人员的职业保障方面,做法比较突出,但在今后改革中也应注意一些问题。
在去除司法地方化的举措上,法治蓝皮书指出,本次改革将司法机关人财物统一交由省级层面管理,这与《宪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等基本法的相关规定冲突,表现为省级统管与人大任免模式之间的冲突。表面上看,似乎司法改革可以抛弃宪法的约束,而实际上,在保障宪法权威的同时落实司法改革才是探索深化司法改革过程中必须坚持的原则。
法治蓝皮书认为,解决此冲突的途径是修改《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将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任免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改为由省级人大常委会决定,将两院报告的票决制改为不符合任职条件的罢免制。同时,修改《公务员法》,将法官、检察官从公务员队伍中分离,使其脱离行政部门管理。
法治蓝皮书还指出,一些基层法院、检察院领导目前仍对统一管理后是否能够及时足额保障办案经费表示担忧,即地方在省级统一管理经费保障不足的情况下给予财力支持,这些法外因素尚可为地方权力干预司法人员办案提供可乘之机。因此,解决此问题,应当给地方法院、检察院以充分的人财物保障。
在司法权责统一方面,法治蓝皮书指出,本次改革强调法官、检察官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实现审理者裁判、裁判者负责,关系到法官业绩考评。但从现实情况看,法官、检察官整体职业素养有待提高,一些基层检察官坦言,过去检察官办案时,案件拿不准可以请示副检察长、检察长,而如今办案责任制使得很多检察官不敢负责。
法治蓝皮书认为,为实现司法权责真正匹配,应逐步削减不必要的审批、请示等违反司法自身规律的环节、机制。此外,还有必要对法官、检察官设置惩戒和退出机制,从年龄、阅历、经验等方面综合考虑法官、检察官任职资格,同时加强对法官、检察官的职权监督,避免法官、检察官滥用职权。
法治蓝皮书还指出,在目前案多人少、案件数量日渐攀升的形势下,一旦变案件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并实行法官、检察官员额制,案多人少的矛盾将更为凸显,因此对于过渡时期面临的办案压力,应给以缓冲,以免造成司法人员资源的二度流失。
编辑:徐毅杰责任编辑:徐毅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