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发一根烟引发的血案
漂泊他乡,谋生在外,能有几个老乡一起把酒言欢本是一件开心的事,但对陆良人赵祥(化名)来说,他宁愿没请这顿饭。就因为他在饭桌上故意不发烟给老乡李某,引发两人争执。赵祥用刀刺穿对方的大腿大动脉,因失血过多,李某最终抢救无效死亡。6日,昆明中院开庭审理这起故意伤害案。法庭上,赵祥当庭向李某父母下跪求原谅。去年4月1日,赵祥约了几个在昆明的陆良老乡吃晚饭,饭桌上,李某掏出一包紫云烟(10元左右一包)自己抽起来,“太过分了,居然不会发烟!”赵祥见状很不满,便喊餐厅服务员拿来一包软珍烟(20元左右一包),发给除李某外的饭桌上其他老乡。当时李某一脸尴尬,还好被大家很快化解。吃饭过程中,赵祥喝了两钢化杯白酒,一时兴奋便说:“吃了饭,下半场,我请大家去唱歌,不喜欢唱歌的,打麻将也行。”可能是觉得赵祥太跩了,李某很不爽,在饭桌上脸色越来越沉。因为喝得高兴,大家也没理会什么。当晚10点左右,大家酒足饭饱离开餐厅回家。在出租房楼下,赵祥又遇到李某。赵祥供述:“他(李某)对我说,不是要请大家唱歌吗!你还跩得很,走嘛!打麻将去……随后他拿出钱来往我口袋里塞。我觉得他可能有意挑衅,就回到房间里,揣着一把折叠刀在身上,再次下楼。”赵祥和李某在楼下开始争执起来,争吵中,赵祥说:“他(李某)先飞起一脚踢我,我用刀刺在他右大腿上……”可能是刺穿大动脉,当时一股鲜血喷了出来,李某很快就倒在地上。赵祥吓坏了,丢下折叠刀就逃离现场,在逃跑时,他还不断打电话问老乡李某情况怎么样?得到答复:李某被120急救车送到医院抢救,因失血过多抢救无效死亡。4月2日,赵祥在亲戚陪同下,主动投案自首。案发后,赵祥的家属主动向李某的父母赔偿了5万元。
昆明市检察院指控:赵祥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同时,李某的家属也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请求,要求赵祥赔偿各种损失77万余元。针对公诉机关的指控,赵祥没有作更多辩护,“我没给他(李某)发软珍烟,他可能一直耿耿于怀,这可能是出现争执的诱因。我真没想到会弄出人命来,我对不起李某的父母,愿意尽最大努力赔偿。”庭审结束后,赵祥当庭向李某的父母下跪,请求他们原谅。值得一提的是,昨天庭审中,赵祥身穿一身休闲装出庭受审,改变了以往被告人出庭受审穿囚服的做法,充分保障被告人的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