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科技厅关于举办2015年第3期全省企业科技创新政策培训班的通知

24.09.2015  18:48

各州(市)科技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和促进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培育一批拥有核心技术、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省科技厅定于10月举办2015年第3期全省企业科技创新政策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云南省“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思路;

(二)科技经费管理及科技金融结合政策及措施;

(三)科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相关政策;

(四)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及复审相关政策、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申报;

(五)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工作(含项目、园区、孵化器、生产力促进中心、上市培育等方面工作);

(六)企业创新中知识产权申请、运用、管理及法律保护;

(七)科技保险保费补助、出口信用保险知识及申报流程解读。

二、培训方式

第3期培训班由云南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促进会(以下简称“省高促会”)承办,省科技厅相关处室领导和专家授课,以相关案例分析和互动交流方式进行。

三、培训对象

本期培训对象为各州(市)、经济开发区、工业科技园区、科研院所和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及准备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试点的企业科技、财务管理相关人员。

四、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班于2015年10月26—28日在云南省科技管理干部培训中心(昆明市滇池路488号)举办,参训人员于10月26日14:00—17:30到培训中心一楼大厅报到。

五、培训要求

坚决防范和纠治教学秩序混乱和培训纪律涣散问题,切实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益。

(一)严格要求。参训学员要安心学习、遵章守纪,自觉维护良好的形象,听招呼、守纪律、讲规矩。

(二)严格管理。负责同志要敢于担当、勇于作为,对违反纪律和规定的人和事,要严肃进行批评教育。严格执行课堂考勤、单位诚信和情况反馈等管理制度。摆放参训人员姓名牌,每天上、下午教学开始和结束时,拍摄教学全景照片,作为抽查培训班教学秩序的重要依据。

(三)严格纪律。参训学员在课堂上要做到“六不得”:1.不得违反培训安排;2.不得迟到早退;3.不得无故旷课;4.不得打开手机铃声;5.不得接打电话;6.不得闲聊喧哗。

六、相关事项

(一)参加培训人员(昆明市区除外)食宿统一安排;

(二)请州(市)科技局及时通知相关单位选派人员参加培训(每单位不超过2人),超出名额人员食宿费自理;

(三)因超员未能参加第2期培训愿意参加此次培训的人员,请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再行确认。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手机:董丽新,15198949550;李敦评,13888683380

电话:0871—63129621(传真)

地址:昆明市北京路559号(曾恕怀旧居二楼)

邮箱:[email protected]

点击下载回执表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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