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作出总体部署。

30.09.2016  18:12

近年来,普洱市人社局在实施积极就业政策框架内,通过岗位帮扶、政策帮扶、资金帮扶等措施,突出保障职能,完善公共服务,鼓励各类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推动创业促进就业,强化就业援助和服务,多渠道多形式地推动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一是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妥善安置就业困难人员。 把公益性岗位作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主渠道,做好交通协管、环境保洁、行政事业单位后勤岗等公益性岗位的开发、管理和优化配置,兜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按规定给予其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5年来,全市累计开发公益性岗位10306个,安置困难就业人员10306人,支付岗位补贴6857.74万元,通过引导就业困难人员在政策扶持下实现就业,提高其就业稳定性,有效解决了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

二是全面摸清底数,扶持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 市人社局按照“走访到户、登记到人、信息入库”的原则,开展了就业困难人员统计,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充分利用小额担保贷款的基础性作用,通过举办创业培训班,及时为有创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免费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小额担保贷款、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扶持其自主创业,以创业促就业。5年来,全市共扶持4550名就业困难人员享受小贷担保贷款25271万元。

三是搭平台牵“红线”,集中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为实现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市人社局积极在用人单位和就业困难人员之间“牵好红线”,鼓励各类企业(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对于就业困难人员被各类企业(单位)招用并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企业一定标准的社会保险补贴。5年来,全市累计帮助3.2万人享受社会保险补贴9531.92万元。同时根据就业困难人员的自身实际和用人单位用工需求,   每年元旦、春节期间,在全市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落实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切实加强培训和就业的有效对接,有针对性地开展免费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确保困难就业人员再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