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晒鳄鱼准备杀食 弥渡老板遭处罚

03.06.2017  14:11

暹罗鳄 供图

     昆明信息港讯(都市时报首席记者 程浩 通讯员 闫云春) 为招揽顾客,弥渡一山庄老板在朋友圈晒出一条鳄鱼的视频画面,准备加工成美食给顾客食用。弥渡森警得知情况后,对老板进行了行政处罚。

    弥渡森警接报称,一山庄老板在微信朋友圈晒出一条鳄鱼的视频画面,山庄老板可能存在违法行为,请公安机关调查处理。接报后,民警马上赶赴山庄调查。在山庄院内,民警发现疑似鳄鱼1条、石蚌若干只。山庄老板张某某称,自己准备将鳄鱼和石蚌加工供顾客食用。因其无法提供野生动物合法来源及经营加工许可证件,弥渡森警遂依法立案调查。

    经查实,该山庄内的鳄鱼为暹罗鳄,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石蚌是受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山庄没有取得经营野生动物的许可,违反了《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该行为属于非法经营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依法给予山庄老板张某某相应行政处罚。

编辑:上官艳君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