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起 昆明旅行社启用电子合同
从昨日昆明市旅行社旅游电子合同启用工作会上获悉,昆明市旅行社电子合同将于9月1日全面启用。今后,游客只需点击、输入验证码,短短几分钟就能在手机上完成旅游电子合同的签订,并能便捷地随时查看。
即将启用的《昆明市旅游电子合同示范文本》(下称“电子示范文本”),由昆明市旅发委、市工局根据《旅游法》及云南省旅发委、省工商局制定的2017年版《昆明市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涵盖一日游电子合同、省内游电子合同、省外游电子合同、出境游电子合同和单项委托电子合同5个类别。
根据电子示范文本,旅行社在与旅游者签订电子合同时,必须明确该行程开始、结束时间及接待旅行社名称、行程中的接待标准;不得安排购物;必须明确该行程所产生的团费情况,不得在本合同之外,再收取任何其他费用;补充条款中必须明确其他相关费用及旅游者有无特殊要求等。同时,电子合同游客列表中,必须完整填写参团旅游者的身份证信息和联系方式。
“对旅行社来说,只有完整填写电子示范文本要求的所有内容,电子合同才能提交。” 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信息处处长王彦斌说,电子合同提交并生成后,游客将能收到一条确认短信,点击短信中的超链接可以看到详细的电子合同。游客审核确认合同内容无误,只需点击“签署合同”并输入验证码,就能在短短几分钟内完成电子合同的在线签订。
昆明市工商局旅游管理处处长黄应辉说,经过实名认证且具有可靠电子签名的旅游电子合同,具有与纸质旅游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推行电子合同将在旅行社管理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因为合同是旅行社经营最主要的一个环节,旅行社的任何产品都与合同密不可分。”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支队长张波说,全面实施旅游电子合同后,通过统一电子编码实现旅游合同的签署电子化过程,让整个服务更为透明。旅行社的每份电子合同,一经游客签名确认就传送存档并长期保存,能有效杜绝“阴阳合同”等现象的发生,在保障游客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进一步规范和保护企业经营行为,对规范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的合同关系、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等具有重要意义。
对旅行社来说,采用旅游电子合同,使得合同的管理全部电子化,旅行社可在线进行合同搜索、查阅、归档、备份,大大提升平台合同管理效率,杜绝旅游合同丢失、损坏等现象的发生,还能省去每份合同3.5元的成本费用。
此外,预计本月中旬,昆明旅行社将能开具旅游合同电子发票。
新闻延展
今后昆明旅行社要过两道关
未备案、审核旅游产品无法签电子合同
本报讯 记者李思凡报道 从昨日昆明市旅行社旅游电子合同启用工作会上获悉,9月1日起,昆明将对旅行社旅游产品进行备案管理,未完成备案的旅游产品将不得进行销售。
“今后,昆明的旅行社要销售一个旅游产品,必须先把这个产品上传到数字旅游平台进行备案。之后,由昆明市旅行社行业旅游线路产品审核评估委员会组织评审组对这个备案产品进行审核,审核时间为5个工作日。”昆明市旅行社行业协会秘书长陶远说,如果通过审核,该产品就将出现在旅游电子合同平台产品库中,旅行社可以调取;如果未通过审核,旅行社则将无法调取。
目前,昆明市旅行社行业旅游线路产品审核评估委员会已完成组建。昆明市旅行社行业协会会长朱伯威任委员会主任,昆明市旅行社行业协会秘书长陶远任副主任,来自昆明中北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云南携程百事通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昆明风光国际旅游有限公司、云南省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等12家旅行社的业务专员组成工作组。
委员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从“备案产品是否设置产品名称”“是否是包含基本旅游要素的完整旅游产品”“是否低于诚信指导价或存在不合理低价行为”“是否存在‘准星级、与某某同级’等不规范及不确定用词”“是否有故意不明确约定事项或强迫游客接受‘霸王条款’,实施价格欺诈的或虚假宣传的内容”等11个方面,对旅行社提交备案的产品进行审核。
同时,委员会还将向社会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推荐规范化、标准化的优秀旅游产品、线路,引导旅游市场行为健康发展;并建立标准化的评估体系,实行旅行社产品和服务质量评估认证制度,对规范产品和优秀产品进行认证和标示。(昆明日报 记者李思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