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严食品安全法10月起施行 网购食品第三方平台要担责

19.09.2015  12:37

  10月1日,新《食品安全法》将正式实施,由于其修改力度之大、各项规定的广泛程度和处罚力度加大,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新食安法即将走马上任,消费者、网商、电商应该关注哪些要点呢?

  消费者

  在第三方平台购买权益受损

  可向经营者生产者或交易平台索赔

  新食安法规定,网络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持照经营,同时提供生产经营的第三方平台有审核经营者证照的责任,也就是说,以后对入网的食品经营者需要做三件事:实名登记、明确责任、审查许可证。

  现各大网络平台上卖的食品可谓鱼龙混杂,消费者在网购中买到不合格产品,大多数人只能吃亏。新食安法将对网购食品监管混乱的现象带来改变:消费者通过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入网的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要求赔偿,或由交易平台提供赔偿。

  85后的李小姐喜欢网购茶叶等食品,她说,实体店离家和上班地都很远,“网购比实体店便宜,也不用操心,买完等货上门就好。

  李小姐的同事小赵也喜欢网购,她说:“网购食品比商场、超市便宜很多,我们身边很多人都网购食品,很普遍,还能买到进口食品。”小赵说,人工、店面租金、税收、仓储等远远低于实体经营,因此售价比商场、超市低30%至50%。

  的确,网购已成为我国居民日常消费的主要方式之一。数据显示,我国网络零售年交易额达到1.85万亿元,其中网络食品交易324亿元,保健食品约40亿元。而另一则数据则显示,自全国公安机关去年开展“打四黑除四害”等专项行动以来,各地侦破涉食品安全犯罪案件中,互联网相关的违法犯罪约占50%。从2009年至今,网售假冒伪劣食药品违法犯罪呈高增长趋势,食品类案件增加了11倍之多,让人越来越对网络购物充满疑虑和担心。

  网商

  有经营许可证的店铺页面有“”字标志

  消费者索赔,生产经营者必须先行赔付

  10月1日,我国将实施新《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规定了更加严格的入网程序,并且在一定情况下,消费者可以请求第三方平台担责,因为第三方平台对商家负有一定的监管责任。新法案填补了以往对网购食品监管的空白,标志着网购食品将不再游离于法网之外。

  昨天下午,记者随机点开了卖麻辣兔肉、火腿月饼、香辣鱿鱼等淘宝网食品专栏中的10多家店铺,并没有看到食品安全许可证的相关标志。相比平时购物的有问必答,此次询问商家食品安全许可证的问题,大多数没有回应。

  通过介绍,记者找到两家有食品安全许可证的店铺,在店铺介绍中有一个显眼的橙底白字的“”字标志,只要鼠标移到这个字上面,既显示“该用户已通过淘宝食品特种经营认证”。

  在京东上销售食品的几家网店,虽然输入验证码后能详细地看到商家的营业执照信息,但是对食品安全经营许可证的介绍却没有看到。

  “虽然网页都有介绍产品信息,但是以前买家只能通过买到货后,验证货品包装才知道食品信息是否一致,而此次上传了食品安全经营许可证,可以说是让买家更放心。”小梅说,从淘宝开通食品经营许可证上传通道开始,自己就在准备手续了,对于商家来说有些麻烦,但这一定是一个电商规范化发展的必经过程。

  新《食品安全法》还提出要建立“首负责任制”,即消费者向生产经营者提出赔偿要求后,生产经营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必须先行赔付。这对于消费者而言都大大加强了倾斜保护力度,倒逼生产经营者强化食品安全管理,对上游供货、下游经销环节严格把关,形成层层追溯、相互监督的机制。

  电商

  9月未完成准入的食品卖家将下架淘宝

  自产自销农产品暂无需申请办证

  网店卖进口食品要不要办证?卖私房菜要不要办证?季节性地卖农特产品要不要办证呢?

  以最大的电商平台——淘宝为例,其食品商品共包含9个一级类目,主要有零食/坚果/特产、酒类等。新食安法生效后,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持证照经营(农产品除外)。

  阿里巴巴集团回复本报称,2015年9月30日前仍未审核通过的食品特种经营卖家(除农产品外),将限制其在食品类目的商品发布权限,并有可能影响店铺的正常经营。

  “新食安法出台后,我们也根据国家要求继续优化规则,要求所有包装上印有QS的预包装及散装食品经营者,必须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且三证一致。如果三证不一致,需要进行过户处理。”淘宝客服介绍,9月底,未完成准入资质认证的预包装及散装食品卖家的商品,将被下架处理。

  哪些网店才需要办证?

  淘宝客服称,商家可查看自家店铺里面是否有QS的商品,如果没有QS的国产商品,(如:自产自销农产品、地方特色食品,比如水果、蔬菜,水产、海产品等),这不需要进行食品类目特种经营资质申请。

  如果店铺里既出售初级农产品,又出售预包装食品的(商品包装有QS的),那需要上传食品特种经营资质。

  如果店铺里的商品产地属性为非“中国大陆”的进口食品,是国内现货、国内发货的同样需遵循此规定。

  海外直邮、代购暂时不要求(以发布宝贝时选择的采购地、库存状态、发货地等条件为依据)。但如果店铺里有预包装食品及散装食品(即您的商品包装有QS标志),则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

  如果店铺里面有酒类类目的商品,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和酒类流通许可证或酒类备案登记证或酒类经营许可证。

  如果店铺里面有保健食品,则需要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保健品经营许可证。如果食品流通许可证包含保健品经营许可证的话,需要网站截图证明,证明这两个证合二为一为食品流通许可证。

  膳食营业证补充剂卖家需要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都市时报记者 吴双红)

编辑:廖拓溪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