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15年1至7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3.10.2015  17:27

关于云南省2015年1至7月财政预算

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5年9月23日在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云南省财政厅厅长  陈建国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云南省预算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云南省实施办法,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我向省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云南省2015年1至7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1至7月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面对复杂严峻的财政经济形势,全省各级财政部门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财政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稳增长”的中心工作和年初人代会确定的目标,积极组织收入,狠抓财政支出进度,深入推进财政改革,全省财政经济运行趋稳向好。

(一)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至7月,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60.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收27.5亿元,增长3%,为年初预算的53.1%。其中,税收收入累计完成646.5亿元,比上年同期减收32.4亿元,同比下降4.8%;非税收入累计完成314.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收59.9亿元,同比增长23.6%。分级次来看,省本级收入241.2亿元,增收15.9亿元,增长7.1%;州(市)级收入719.4亿元,增收11.6亿元,增长1.6%。

1至7月,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406.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支250.5亿元,增长11.6%,为年初预算的52.6%。其中,省本级支出510.8亿元,增支73.1亿元,增长16.7%;州(市)级支出1895.5亿元,增支177.4亿元,增长10.3%。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等重点民生支出增长较快,重点领域支出保障有力。

当前公共财政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是: 一是 收入增幅偏低,税收收入持续负增长。今年以来,受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和企业效益下滑等因素影响,我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呈持续低速增长态势,增速从未超过6%,大多数月份增幅低于3%,税收增幅则一直处于-4%以下,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等5大主体税种增幅同比下降4.8%。 二是 非税收入快速增长,但不可持续。今年以来,非税收入一直保持20%以上的快速增长, 1至7月,全省非税收入增速高于税收收入增幅28.4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11项政府性基金按规定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和各级政府加大非税收入组织力度。 三是 支出进度明显加快,重点支出保障有力。今年以来,各级财政部门切实把加快支出进度、保障各项重点支出,作为“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重要举措积极推进,1至7月,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为52.6%,为多年来最好水平。全省民生支出为1770.5亿元,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73.6%,较上年同期提高0.8个百分点,民生等重点支出领域保障有力。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至7月,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35.1亿元,比上年同期减收166.1亿元,下降41.4%,为年初预算的34.9%;其中,省本级收入31.3 亿元,减收39.4亿元,下降55.8%;州(市)级收入203.8 亿元,减收136.7亿元,下降38.3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增速下降的主要原因是11项政府性基金按规定转列一般公共预算,以及土地出让收入较上年大幅减少所致。

1至7月,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03.8亿元,比上年同期减支64.5亿元,下降24%,为年初预算的28.3%。其中,省本级支出13.7亿元,减支12.1亿元,下降46.9%;州(市)级支出190.1亿元,减支52.4亿元,下降94.4 %。政府性基金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基金收入减收,对应安排的支出下降。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3.3亿元,同比增长15.3%;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3.3亿元,同比增长15.3%。2015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3.1亿元,同比增长11.3%;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3.1亿元,同比增长11.3%。

由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要根据上年度企业经营成果来确定应上缴收益,目前,各级财政正根据企业年度审计报告整理确定企业应上缴的收益,并于8月份下达收缴通知,因此,目前暂无收支执行的相关数据。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随着我省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健全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不断规范,各级财政对社会保险事业投入力度不断加大,1至7月,全省社会保险基金运行保持良好势头,各大险种收支预算执行情况总体符合序时进度。

1至7月,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571.13亿元,为年初预算的64.8%,比上年同期增长30%;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397.05亿元,为年初预算的55%,比上年同期增长18.2%。

1至7月,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14.14亿元,为年初预算的76.8%,比上年同期增长30.7%;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52.19亿元,为年初预算的53.3 %,比上年同期增长11%。

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由于七月份统计部门公布了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标准,参保单位和个人缴费基数相应调整,加之中央财政补贴收入及时足额到位,使得养老保险基金收入执行情况较好;同时,由于上年年底出台提高待遇政策,养老保险基金支出稳步增长。二是为进一步促进全省经济“稳增长”,我省出台了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政策,使得工伤保险基金预算执行进度相对偏慢。三是积极发挥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就业的作用,我省出台了一揽子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的政策,使得失业保险基金支出增长较快。

二、1至7月财政预算执行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受实体经济效益持续下滑的影响,今年财税经济面临少有的下行压力,为有效应对财政经济增长新常态,全省财政部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实现财政经济企稳向好。

(一)以稳增长为工作中心,全力促进经济企稳回升。“稳增长”是今年政府工作的重头戏,财政工作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稳增长的决策部署,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和政策的稳定、调节功能,助力全省经济加快发展。 一是 及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省本级的调整预算,确保稳增长政策所需资金的及时落实。4月份,省政府出台了稳增长的27条措施,涉及省级财政落实的资金共35.8亿元,为确保政策及早落实,省财政厅随即向省政府上报追加事项报告,并按《预算法》新规定,及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省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二是 狠抓支出进度,及早形成实物工作量。从年初开始,省财政厅就把加快支出进度作为年度的重点工作加以推进,预算批复时间大为压缩,省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预算下达速度明显提高;出台了《关于加快财政支出进度考核事项的通知》,量化年初预算项目支出的阶段性目标,其中:一季度内必须拨付到20%以上,二季度内必须拨付到60%以上,三季度内必须拨付到80%以上,10月底前必须拨付到90%以上,11月底以前必须全部拨付完毕。通过目标量化管理和加强考核力度等措施,全省财政支出进度明显加快,创多年来的最好水平,为稳增长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是 积极落实各项税收优惠减免政策,助力实体经济发展。今年以来,全省税务部门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减免政策,目前共减免税收240亿元左右,努力为实体经济加快复苏创造良好税收条件。 四是 进一步创新财政投融资方式。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有偿使用的原则,积极采用引导基金、融资担保、财政贴息和股权投资等方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吸引金融和社会资本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创新财政扶持产业发展的方式。由省财政厅牵头,出资20亿元作为注册资本金,组建了省信用再担保公司。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科学评估公共服务需求,向财政部推荐上报了36个PPP试点备选项目,共涉及金额1195亿元。

(二)以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为目标,全面深化财政体制改革

一是 进一步深化预算编审体系改革。切实加大了预算统筹力度,稳步实施全口径预算管理。围绕将政府的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的目标,进一步加大对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公共财政预算的统筹力度,积极做好地方教育附加、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等11项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的相关工作。逐年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的比例。 二是 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围绕“买什么、谁来买、向谁买、怎么买、买得值”等问题,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建设,规范业务流程,明确政府、社会力量等各方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改进公共服务提供方式。 三是 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按照“政府领导、财政牵头、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加快建立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制定了《云南省省对下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强化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出台了《云南省省对下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考评办法》,对各地财政管理绩效进行综合评价。积极对2015年稳增长、重点民生项目、省政府10件惠民实事和部门整体支出等方面开展重点绩效跟踪和评价工作。 四是 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及时组织对全省财政存量资金进行全面清理盘活,摸清了财政存量资金的规模、结构和沉淀成因,通过调整到同类项目、收回总预算或减少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等方法,把躺在账上“打呼噜”的资金唤醒,1—6月,全省共收回存量资金66.6亿元。 五是 进一步规范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管理。积极推进省本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实现省级预算单位全覆盖,有效提高了资金支付效率。全省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建设继续推进。通过“以贷定存”、“以发定存”等方式,稳步推进国库现金管理,缓解融资难问题。 六是 进一步整合专项资金。按照“扩增一般、压减专项”的要求,改革专项资金分配方式,建立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创新竞争性领域专项资金管理方式,专项资金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清理减少了581项专项资金,额度达34亿元。 七是 非税收入管理改革进一步深化。通过内设机构调整和职能优化,充分发挥和强化非税收入专职管理机构的职能作用,深化财政票据管理电子化改革,加大非税收入稽查力度,推进非税收入征管信息系统建设与运用,完善非税收入考核奖惩措施,不断建立健全“依法征收、以票控收、以查促收、科技管收、考核强收”五位一体的征管新举措。

(三)积极争取中央支持,补助资金增量明显。围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在省领导的带领下,积极加强向财政部等中央有关部委的汇报请示力度,大力争取支持,取得显著成效。2015年,中央财政新增对我省的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72亿元,增幅居全国第一;争取到地方政府债券额度1504亿元,其中:新增债券209亿元,置换债券1295亿元;争取到中央财政边境地区转移支付25.55亿元,创近年来新高;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范围新增4个县;国家级农业综合开发县数量从89个增至91个;首次被纳入国家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补助范围。

(四)加大对下转移支付补助力度,着力缓解基层财政支出压力。 一是 尽力加大省对下转移支付补助规模。今年以来,税收增长下滑明显,国家出台的各项刚性增支政策较多,各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为缓解基层财政困难,省级在自身财力极为紧张的情况下,多方筹措安排省对下均衡性转移支付增量资金76.6亿元,统筹用于基层财政调整工资和养老保险并轨制度改革补助,确保了州市、县级财政于6月底前足额兑现调整工资政策。 二是 债券额度向省以下政府倾斜。为切实帮助地方政府破解资金瓶颈,缓解资金压力,今年新增第1批债券着力向省以下倾斜,其中:在第1批新增债券124亿元中,转贷各州市85亿元,占68.5%。第1批置换债券也尽力向债务风险高的州市县倾斜,共转贷各地234亿元,占总量的70%。

(五)积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地方政府债券顺利发行。截至7月28日,已分三批成功发行我省地方政府债券458亿元,其中:通过市场化公开招标发行一般债券286亿元(其中:置换债券177亿元、新增债券109亿元)、专项债券47亿元,通过定向承销方式发行我省地方政府债券125亿元(其中:一般债券90亿元、专项债券35亿元)。经过努力,我省公开发行和定向发行债券利率均远低于目前政府平均8%左右的综合融资成本,且第1批债券发行时间与财政部要求相比,提前了1个月。

(六)认真贯彻落实依法理财各项制度,着力打造法治财政。 一是 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今年以来,省财政厅把宣传和落实《预算法》作为依法理财的重要实践,推动全省各级财政贯彻实施预算法,组织编写了《新预算法解读手册》,已印发4万多册,深受各级财政干部和财务人员好评。省财政厅共计派出30人次到16个州市、滇中产业新区和10多个县宣讲,全省已超过100个县集中开展了培训,《预算法》的贯彻落实正深入人心。 二是 积极做好简政放权工作。进一步精简和调整下放行政审批项目29项,做好审批项目取消后相关管理制度的调整制定等工作,推进财政部门简政放权。

在全力做好各项财政工作的同时,也要看到,当前财政运行仍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需引起高度重视。 一是 税收增收基础不牢。我省税收增速最近13个月的增速从未超过3%,且连续7个月累计负增长,税收持续低迷反映出我省经济结构性矛盾较为突出。产业结构单一、资源市场“两头在外”、经济发展自主性低、新兴产业发展缓慢等特征明显。 二是 财政收入结构不尽合理。在税收收入增长困难的情况下,部分地区通过加大非税收入组织弥补税收增长不足,使得当前财政收入质量有所降低,非税收入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达32.7%,高于往年水平。 三是 执行进度仍需进一步加快。由于部门预算编制还不够细化,各级各部门的项目组织和管理水平总体仍不高,制约了项目的支出进度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提高。 四是 财政平衡压力加大。今年以来,由于税收增长乏力,加之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中央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养老保险并轨制度、推行公车改革交通补贴制度等新增支出政策集中出台,各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特别是基层财政更为突出,平衡压力持续加大。 五是 各级政府债务余额规模庞大,二级公路债务风险突出。

三、今年后几个月财政工作的重点

为有效化解当前财政运行中存在的困难和矛盾,圆满完成年初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后几个月,我们将积极研判经济运行中的新形势和新情况,突出重点,科学施策,着力推进以下重点工作。

(一)全力以赴抓增收。后几个月,各级财政部门将紧紧咬定年初省人代会通过的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目标不放松,强化收入征管,确保完成今年收支目标任务。一方面,要加强与国税、地税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配合税务部门依法加强收入征管,严厉打击偷漏税和骗退税等违法行为,防止收入“跑冒滴漏”。另一方面,认真落实好“营改增”扩围、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和减少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税费减免政策,坚决避免征收过头税加重企业负担,切实为企业发展减负加力。

(二)坚定不移推改革。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1+4”财税改革总部署和年初确定的重点改革任务,切实推进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 一是 实施中期财政预算规划管理。继续实施全口径预算管理,加大对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公共财政预算的统筹力度。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指导各地编制好2016—2018年中期财政规划,做好中期财政规划与年度预算的衔接,实现年度预算滚动管理和跨年度预算平衡。 二是 进一步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继续提高省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占转移支付总额的比重。选取部分支出领域,积极开展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研究。 三是 认真做好明年预算编制和部门预算改革各项工作。提前启动预算编制工作,按照《预算法》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改进和完善部门预算编制方式,着力推进部门项目库建设,统筹编制好省级财政中期规划和年度预算。 四是 进一步强化债务管理。积极研究制定我省债券管理办法和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办法,将发行的政府债券以及清理甄别锁定后的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分别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建立健全债务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定期评定各级政府性债务风险状况,强化债务风险预警。

(三)千方百计稳增长。增强财政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积极研究制定促进我省产业结构调整的财政政策,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支持培育众创空间,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加强全省财政支出预算管理,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做好支出预算执行分析评价,加强稳增长新增财政资金的跟踪问效,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快构建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着力改善中小企业融资难困境。研究制定促进和支持民间投资的财政政策,调动民间资本参与“稳增长、调结构”的积极性。

(四)统筹兼顾保重点。不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集中有限财力办大事。积极支持扩大内需,持续加大对交通、水利、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重点支持关联度高、拉动力强、影响力大的重大建设项目。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引导信贷资金投向产业发展;狠抓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和美丽乡村建设,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加大扶贫开发工作力度,支持加快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深入研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并轨配套措施,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并轨改革顺利实施。

(五)锲而不舍争取中央资金支持。按照厅党组关于“三三制”工作方法的部署及要求,主动加强与其他省直部门的协调合作,积极做好前期工作,最大限度争取国家部委在资金、政策和项目上加大对云南的支持力度。要继续健全完善争取中央资金支持目标考核办法,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力争在上半年取得显著成绩的基础上再有新突破。

(六)始终坚持依法理财。 一是 严格执行新修订的《预算法》。把新预算法的各项规定作为从事财政管理活动的行为准则,加强各项财税改革具体方案与新预算法的衔接,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增强预算的法治性和约束力。 二是 加快推进财政制度建设。对条件成熟、有必要进行财政地方立法的要主动争取立法,加快建立健全我省财政法规制度体系。对中央和省已经出台的法律法规要积极督促相关部门严格执法,切实做到有法必依。 三是 健全完善内部风险控制机制。严肃财经纪律,依法建立健全财政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建立对各类风险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机制。

(七)稳步推进债券发行。针对当前我省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与财政部的汇报请示和及时沟通,进一步细化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方式。及时做好新增债券的分配及债券转贷工作,在完成政府债券信用评级工作的基础上,积极研究我省债券管理办法和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办法,做好债券自发自还工作。

(八)科学编制好“十三五”规划。结合实际,紧扣“一条路子、两个战略、三个定位、四个全面、五个着力”的主线,科学预测中长期财政经济走势,重点就养老保险、医疗卫生、农业发展、生态环保等中长期内关键性全局性事项,研究建立和完善有利于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按照财税改革的时间节点和目标要求倒排工期,使发展与改革相辅相成,充分发挥财政“十三五”规划对财政工作的引领和指导作用。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云南省2015年1至7月全省及省本级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