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紧盯群众身边腐败前7月查处基层党员干部181人

26.08.2015  17:24

云南网讯 据云南省纪委省监察厅网站消息,今年以来,昆明市把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作为纪律审查工作的重点,查处了一批农村党员干部违纪案件。上半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对基层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立案203件,处分农村党员干部181人,占处分基层党员干部总人数的近八成。

寻甸县七星镇戈必村党总支原书记兼村委会原主任彭正启、党总支原副书记李春林、村委会原副主任王桥荣,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村级工程款、移栽补贴款等涉农资金用于组织村干部旅游。彭正启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春林、王桥荣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8月20日,昆明市纪委官方网站通报了一起农村党员干部违纪问题。

为畅通问题线索获取渠道,昆明市纪委建立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信访举报“四级联动”工作机制,实行各级涉纪信访举报“一个平台运行、一个流程办理、一个窗口受理”,建立“受理、核实、网上办理、定期研判”等相关工作机制。同时,加强与市委组织部以及民政、财政、审计、国土、农业、扶贫等职能部门的联系沟通,建立信访举报信息共享机制。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2.15万余件,其中,通过信访举报“四级联动”工作机制发现的问题线索,严肃查办了寻甸县金源乡金源村党支部原副书记李永平挪用公款,西山区海口街道办事处白鱼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李良挥霍浪费公款等一批农村党员干部腐败问题。

纪律审查中,实施市纪委常委分片指导办案和包案督办制度;对重要线索初核和重要案件调查实行多地联合办案或交叉办案;上级纪委定期对下级纪委进行业务指导和工作督促。各县(区)纪委定期召开纪律审查工作会议,通报各乡镇(街道)纪委纪律审查情况,交流相关工作经验。对纪律审查不力的,市纪委有关领导及时约谈乡镇(街道)纪委书记。

此外,该市把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作为各级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重要内容,列出责任清单,对外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实施“对账销号”管理。上半年,全市共有17人因履行主体责任或监督责任不力被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