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昆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2月底前须办临时居住证

26.01.2016  10:53

24日,昆明市教育局发布温馨提示,随迁子女上小学需三证齐全,2月底前须办理临时居住证(所持《昆明市临时居住证》须是2016年2月29日前办理的,含29日),3月份进行入学预登记。预登记时间为3月10日至3月31日。

报名材料

随迁子女预登记后,在8月1日至5日正式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在昆务工证明: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昆务工的相关证明(劳动合同、营业执照、务工地社区出具的务工证明等其中一种)。

2居住证明:在昆居住地派出所签发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昆明市居住证》或半年以上的《昆明市临时居住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昆的实际居住地相关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租房合同等其中一种)。

3身份证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其子女户口簿;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在昆明就读证明(就学联系函)。超过法定入学年龄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缓学证明。

记者 韩海阔 (云南信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