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户籍新政7月实施 非婚生育可落户 农转非可迁回

25.06.2015  12:59

  记者6月24日从云南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获悉,云南户籍新政将于7月1日起实施,新政在户籍迁移方面实现“六大突破”,如放宽城镇(除昆明市主城区外)直系亲属投靠落户条件,满足条件的三代内直系亲属可投靠落户;农转非后不适应城镇生活的,可以将户籍迁回农村原籍;取消计划生育的前置审核条件;非婚生育子女也可办理落户手续等。

   全省清理注销重复户口32815个

  据了解,目前云南省户籍制度改革工作取得有效进展,全省累计清理纠正户口登记项目差错50677个,查办伪造买卖户口案件10起19人,其中逮捕1人、行政拘留1人、治安罚款17人,清理注销重复户口32815个,清理应销未销户口21341个,纠正重号425条,还注销一批取得国外合法身份人员的国内常住户口,有效维护户口和身份证的准确性、唯一性和权威性。

   登记在册流动人口328万余人

  各地加快了流动人口《云南省居住证》办理、发放进度,依托互联网建成出租房主、用工单位、房屋和职业中介以及流动人口本人主动申报、申领居住证信息平台。

  截至目前,共登记在册流动人口328万余人,发放《云南省居住证》246万余份,为流动人口依法享受各项社会公共服务提供了有力保障。重性精神病人管控难题有突破。

   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实现有效监管

  另外,省公安厅积极探索和创新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管理模式,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实现了有效监管。通过健全完善法律规范,实行分类管理,采取监护人主动申请和政府强制医疗相结合的形式,把肇事肇祸精神病人集中到指定医院进行治疗救助,建立了“以医代管”工作新模式,有效解决了漏管失控、肇事肇祸问题。

   户籍制度改革实现“六大突破

  A:突破城镇地区落户限制

  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除昆明市主城区(含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官渡区、呈贡区,下同)和绿春县、彝良县、东川区等特定城市以外的建制镇和小城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B:突破租赁房屋落户限制

  租赁性质的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除昆明市主城区外,实际居住在城镇范围内租赁性质的合法稳定住所且办理合法手续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可以申请在租赁性质合法稳定住所落户;申请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落户时,应当征得房屋产权人同意。

  C:突破农村地区返乡落户限制

  在户口迁移政策调整中,实行来去自由的返农村原籍地落户政策也是其中一大突破。具体调整为,对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后,因不适应城镇生活已返原籍地务农,或者在城镇积累一定资金、资源、技能后返乡创业的,如本人或其家庭成员(含其父母、配偶、子女)在农村原籍地具备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基本生产生活资料且实际居住,可将户口迁回农村原籍地。户籍在城镇的人员与户籍在农村的人员结婚,可在夫妻实际居住地落户。

  D:突破直系亲属投靠落户限制

  此外,云南省还放宽了城镇(除昆明市主城区外)直系亲属投靠落户条件。三代以内直系亲属相互投靠且共同居住的,可在实际居住地投靠落户,不受年龄限制。除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外,其他直系亲属投靠落户时,需满足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当地对住房困难家庭规定的标准。这也就是说,如果孙子跟着奶奶居住,那么户口则可落在老人,而老人跟着子女居住,亦可将户口落在儿女户籍上。

  E:突破现役军人家属投靠落户限制

  对现役军人的配偶、子女不具备随军落户条件,或者不愿意随军落户的,如与现役军人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的,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移至现役军人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地(昆明市主城区除外)投靠落户。现役军人在城镇购买的合法稳定住所,其实际居住的直系亲属可以申请落户。

  此外,还放宽大中专(技校)学生落户条件。在云南省大中专院校(技校)就读的学生,入学时可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入学校。毕业后根据实际情况,可将户口迁移至工作单位、本人合法稳定住所或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服务基层“四个项目”的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间,户口可迁至所在县市区人才服务机构,也可根据自愿原则迁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聘用期满后可根据去向,将户口迁至实际居住地。

  F:突破解决户口遗留问题限制

  对长期历史形成为得到有效解决的户口遗留问题,如无户口人员的群体落户,可在实际居住地申请落户。具体规定为,解决因地方性政策障碍等原因造成的户口登记难问题,妥善处理历史原因形成的计划外生育子女、自发移民、跨境婚姻等群体落户问题,消除户籍管理中应销未销户口、多重户口和户籍项目信息差、错、漏等问题,不断提高人口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依法保障公民户口登记的基本权利。

  同时,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进城落户农民将纳入城镇社保体系。

   非婚生育子女也可落户

  另外,云南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户籍新政还有两大“亮点”:取消计划生育的前置审核条件,非婚生育子女也可办理落户手续。具体细则将在6月26日统一向全省发布,云南网记者将继续关注此事进展。(完)(记者 赵岗)

来源:云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