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16州市9月全面启动跨省异地身份证受理业务
云南网讯(记者 赵岗)记者从云南省公安厅获悉,自9月1日起,扩大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试点范围,推进云南省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三项制度”建设,在昆明市、大理州开通7个派出所试点的基础上,在全省其他14个州市公安局全面推开居民身份证“三项制度”试点。
云南省公安厅与四川省公安厅进行沟通协商,确定试点单位、工作流程和其它相关事项,并建立试点工作沟通协调的长效机制,自2016年7月1日起选择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丰宁派出所、盘龙分局拓东派出所、官渡分局吴井派出所、西山分局东陆桥派出所、呈贡分局石龙湖派出所为试点单位与四川省成都市开展了“一对一”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试点。
前期,为确保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试点工作顺利推进,云南省公安厅专门对制证中心制作系统和工作流程进行了升级改造,调整优化现有软硬件环境,并完成异地受理制证测试,为昆明市5个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试点派出所配备工作所需的前端硬件设备,同时还对全省所有户籍派出所户口内勤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全员培训。
自2016年7月1日以来,昆明5个试点派出所和大理市古城派出所、紫云派出所已办理异地居民身份证81份,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得到了群众的好评。为此,云南省公安厅决定自2016年9月1日起,全面启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三项制度”,在全省16个州市部分派出所、户籍窗口和便民(服务)中心增设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试点单位至72个(含已设置的7个),全面受理在我省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四川省(除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甘孜藏族自治州、凉山彝族自治州外)、吉林省(除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外)、天津市、重庆市、河北省等户籍人员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业务。同时,云南省在以上省区务工、就业的流动人口也将同样享受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的便利和服务。
今后,云南省公安厅还将积极争取开通与江苏、浙江、广东、贵州四省户籍人员的身份证异地办理工作。
附:云南省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试点)设置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