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第四届“百姓最喜爱的人民警察”评选活动启动
参会代表现场投票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黄凯 8月12日下午,由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联合举办的云南省第四届“百姓最喜爱的人民警察”暨第二届“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评选活动在省公安厅正式启动。本次活动将通过网络、短信、微信、报纸等方式展播候选对象先进事迹并接受社会公众投票评选。
据介绍,本次“双评”活动旨在进一步增强全省公安民警和公安现役部队官兵的职业荣誉感、自豪感和责任感,增进社会各界对公安机关和公安工作的了解、理解、信任和关心支持,在全社会营造“警爱民,民拥警,警民和谐一家亲”的良好氛围,为实现云南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本次“双评”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群众参与、群众公认”和“最大限度地把评判权交给人民群众”的原则,从5月份开始推选至10月份结束,分推选、初选、公选、评审、公示、表彰6个阶段进行。前期推选中,全省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积极响应,认真组织,精心遴选推荐,各州(市)公安局、各警种共推选上报了40名个人和30个集体参选。组委会认真研究,初评出30名“百姓最喜爱的人民警察”候选人、20个“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候选集体,这些候选对象大多经历了血与火的洗礼,面临过生与死的考验,他们大多来自基层一线和窗口服务单位,有的是长期从事社区警务的爱民模范,有的是刑事侦查战线的破案能手,有的是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英雄,有的是深入毒穴卧底侦查的禁毒尖兵,他们的事迹具有很强的典型性和代表性。
出席活动的领导、民警代表、媒体记者在启动仪式现场观看了“双评”活动宣传片,并同步展播了候选对象的简要事迹。据介绍,本次“双评”活动将评选出“百姓最喜爱的人民警察”10名(荣记个人一等功1次)、提名奖20名(荣记个人二等功1次),“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10个(荣记集体二等功1次),提名奖10个(荣记集体三等功1次)。最终评选出的“百姓最喜爱的人民警察”和“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将在云南公安网等媒体上公示后进行表彰奖励。
启动仪式后,主会场全体参会人员进行了现场投票。云南省公安厅直属各单位,铁路、港航、森林公安局,走私犯罪侦查局主要领导和民警代表共360余人在主会场参加启动仪式;各州(市)、县(市、区)公安局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设分会场,全省各会场近2万名民警参加启动仪式。
编辑:上官艳君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