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已有21个省份宣布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呈温和增长趋势
自12月1日起,浙江省开始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按区域划分为4档,分别为2010元、1800元、1660元、1500元。辽宁省、江西省也于近期宣布,将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最新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
今年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的地区数量较去年大幅增加。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至少已有上海、深圳、天津、北京、江苏、山东、吉林、内蒙古、湖北、河南、福建、山西、陕西、宁夏、甘肃、湖南、青海、黑龙江、辽宁、江西、浙江等21个省份宣布已调整或将上调最低工资标准。而在2016年,只有9个省份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
与企业工资指导线不同,最低工资标准被视为一项硬性指标,是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情况下,用人单位必须依法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记者从地方人社系统获悉,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后,对于低收入人群来说受益最大,这其中最直接效应就是各类社会保障待遇标准也将随之上调,包括最低生活保障补助、失业保险待遇等的发放。
最低工资调整提高与社会经济发展密切相关。记者梳理发现,各省市最低工资标准相差较大。最低工资较高的地区,多为沿海经济发达地带。目前,上海、深圳、天津、北京4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均超过了2000元。其中,上海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300元,为全国最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北京的22元。相比之下,西南、西北、东北等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较低。
与此同时,各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也趋于平稳。人社部公布的数据显示,“十二五”期间,全国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幅达到13.1%。截至今年10月份,全国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17个省份,平均调增幅度为10.4%。
业内专家表示,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提高,除了综合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物价指数、低收入劳动者的生活状况等因素,还因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已发生变化。未来,劳动力市场求过于供的状况仍将继续。不论是最低工资标准,还是社会整体工资水平,涨幅都将和经济增长相适应。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劳动关系系主任乔健判断,近年来我国经济增速略有放缓,但支持经济平稳运行的发展条件和潜力仍较大。“十三五”时期,最低工资标准将围绕城镇低收入劳动者家庭生活水平确定,总体上仍会保持温和增长趋势。(记者 韩秉志)
来源: 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