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建明在云南检察机关调研 李纪恒陪同
3月26日,曹建明在文山州调研检察工作时看望基层检察官。
3月25日至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纪恒的陪同下,就如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民族地区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两会精神,进一步加强边疆民族地区检察工作,到云南省检察机关进行调研,并看望慰问各族检察人员。
近年来,云南检察机关立足边疆民族地区特点,牢牢把握检察工作的正确方向,着力提高维护边疆稳定、民族团结的能力,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探索出了一条在边疆地理环境下、多民族人文背景下维护边疆繁荣稳定、促进民族团结、加快检察工作发展的新路子。在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和西畴县三级检察院听取工作汇报、视察远程视频接访工作、参观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展览、同基层检察官座谈时,曹建明向广大长期扎根在、奉献在边疆民族地区一线的各族检察干警表示诚挚的问候和衷心的感谢,勉励大家要进一步增强做好边疆民族地区检察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继续探索总结更多新鲜经验,为加快推动边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
“边疆民族地区在全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占有特殊重要地位。在边疆民族地区发展过程中,检察机关既是参与者、建设者,也是保障者、促进者。全国检察机关特别是边疆民族地区检察机关要紧紧围绕党中央治边方略和民族政策,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边疆民族地区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健康发展、民族团结进步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调研期间,曹建明反复叮嘱。他对全国各级检察机关特别是民族地区检察机关提出3点要求:第一,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也是边疆民族地区检察机关的首要任务。要切实增强问题意识,按照中央要求,积极投入严打暴力恐怖活动专项行动,加大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积极参与边疆民族地区社会治理,提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的能力水平。第二,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步伐是解决边疆民族地区问题的关键,也是边疆各族人民的根本愿望。要紧紧围绕中央和地方党委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为发展保驾护航,为人民遮风挡雨。第三,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要始终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在检察工作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用法律手段保障和促进民族团结。
曹建明十分关心边疆民族地区检察机关自身建设。他要求,全国检察机关特别是边疆民族地区检察机关要着力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加大少数民族检察官和双语检察人才培养力度,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坚持从严治检与从优待检相结合,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过硬检察队伍。
李纪恒在工作情况汇报会上对最高人民检察院长期以来给予云南各项工作的大力支持帮助表示感谢,对云南检察工作在最高检和省委领导下取得的长足进步给予充分肯定。他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最高检、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来谋划和推进,为闯出一条跨越式发展的路子、谱写好中国梦的云南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要始终把服务全省工作大局作为第一要务,为云南改革发展稳定作出应有贡献。要始终把推进依法治省作为核心任务,切实担负起司法监督的重要责任。要始终把建设过硬队伍作为基础保障,建设一支执法如山、一心为民、党委放心、人民信赖的检察队伍。
李纪恒表示,云南省各级党委、政府将义不容辞关心支持检察工作,支持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定期听取检察工作情况汇报,大力支持检察改革,为检察机关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创造良好条件。
曹建明一行还与部分在滇全国人大代表进行了座谈。
最高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少峰,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曹建方,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张太原,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田海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