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通报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08.11.2014  12:30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4年4月10日至6月20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曲靖市进行了巡视,并于7月11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曲靖市委认真对照省委巡视组提出的要求及相关具体问题,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进度,抓好落实。当前,整改落实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方面

市委5次召开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4次研究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3次讨论案件查办。出台了《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的通知》和《曲靖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制度》。

实行市委主要领导约谈下级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制度。由市委督查室、市纪委牵头,不定期地对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纪委落实监督责任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目前已开展检查2次。

围绕涉及人财物等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重点环节,加强风险排查、评估,制定防控措施。对担任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一把手”开展民主评议。突出整治“庸、懒、散、吃、拿、卡、要”等问题,截至8月,查处187件187人,查处搞暗箱操作、权力寻租问题1件1人。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及社团开展了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检查。

委托审计部门对12名市管干部任期内的经济责任进行了审计。对8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组织函询。开展“吃空饷”清理工作,对清理出的“吃空饷”人员进行了处理。

组织召开全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题会议,制定下发《中共曲靖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目标任务的分工方案》,修改完善《曲靖市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意见》、《曲靖市地方各级纪委主要负责人直接向上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汇报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的规定》实施细则,全市1562名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会议述廉。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综合考核中所占权重提高25%。

坚持和完善各级纪委书记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制度。截至目前,开展廉政谈话65次。对领导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的,严格依纪依法实行终身追责。截至目前,全市共问责各级领导干部211人,其中,处级2人、科级93人、一般干部116人。

加强基层党组织书记教育培训。截至8月,培训党组织书记18908人次。在土地资源增值较快的城乡结合部村(社)开展了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乡镇代理服务工作。深化完善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五级联动”解决群众诉求工作机制,今年1至8月,全市受理群众诉求18958件,办结18856件。查办农村(社区)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17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86人。

市纪委已召开书记办公会4次、常委会5次,专题排查案件线索,听取初核进展情况汇报。市纪委常委分片指导县(市、区)纪委、派驻机构办案工作,实行包案督办制度。截至8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308件(其中,县处级干部3件,科级干部73件),结案273件,处分286人。省委巡视组转来的案件线索中,目前已办结46件,其中转立案2件,其余65件正在办理之中。

二、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市委常委班子带头直接联系群众,深入基层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达50次以上、接访群众达80余次。高标准严要求推进“作风改进年”活动,全市78个服务窗口向社会公开承诺,38个市直单位分管领导在仪式上签订公开承诺书,市“作风办”组织督查人员对36个单位69个服务窗口进行专项督查,全市各级作风办开展督查达1913次。对于服务态度差、工作慢作为、拖着不办的给予通报曝光,年底进行社会测评,测评结果将应用于对服务部门的年度综合考核。

严格会议、活动审批,严控会议规模、时间、人数和经费。截至8月,以市委、市委办名义下发文件较上年同期减少了13%,市委工作会、常委会、常委(扩大)会议较上年同期减少了15%,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较上年同期减少35.80%,减少各类领导小组和议事协调机构30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