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工商局出台“黑名单”管理办法推进企业诚信制度化
06.11.2014 12:01
本文来源: 工商局
曲靖市局近日出台了《曲靖市工商系统严重失信企业黑名单管理办法》。该《办法》根据市场主体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市场行为记录实施信用信息分类管理,决定是否将其列入“黑名单”,并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关限制措施并向社会公示,以达到激励守信、惩戒失信的目的。制度适用于全市各类公司和非公司制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经营单位、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经济组织。《办法》规定,对在市场准入、市场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存在六种情形的严重违法违规企业实施黑名单管理,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严重失信企业加强监管,提高监督检查频次,法定代表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办理各类登记事项时进行重点审查,不得纳入各项荣誉称号认定(评定)。通过大幅度提高违法失信成本,加强对市场主体的事中事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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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工商局
06.11.2014 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