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全面推进财税体制改革
一是全面贯彻执行新预算法。把新预算法的各项规定作为财政管理活动的行为准则,加强财税改革具体方案与新预算法的衔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增强预算的法治性和约束力。坚持问题导向,提高改革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完善总量控制制度,优化预算编审流程。健全财政支出定额标准化管理。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细化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编制。
三是加强专项资金清理整合。按照“增一般、减专项、提绩效”的原则,加强各类专项资金的清理整合。建立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的定期清理、评估、退出机制。创新竞争性领域专项转移支付管理方式。
四是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强化年度支出预算的约束作用,避免政策的碎片化。建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剂年度间超短收余缺。在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时,同步编制三年滚动预算规划,并在水利、义务教育、环保等领域开展试点。
五是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对一般公共预算结转超过两年的资金一律收回预算,统筹使用。加大对结转规模较大的政府性基金的统筹使用力度。严格规范财政专户管理,加强收入缴库管理,杜绝虚列支出或调节收入行为。
六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科学评估财政政策效应。更加突出财政资金使用的经济、政治、社会和生态效益,实施财政管理绩效考核。建立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的预算绩效管理新机制。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完善绩效评价结果与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等挂钩机制。建立预算绩效管理激励和问责机制。
七是硬化支出预算执行管理。硬化预算约束,凡涉及增加或减少财政收支的,应在预算批准前提出并在预算草案中作出相应安排,预算未列事项一律不得支出;从严控制预算追加范围,年度预算执行中除救灾等应急支出通过动支预备费解决外,一般不出台新增当年支出的政策;严格执行中央、省规定的各级政府预算调整事项,必须先报经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方可执行。
八是推进预算信息公开。按照“公开是原则”的要求,规范公开时间、内容和范围,创新公开机制和监督方式,拓宽公开渠道和形式。除涉密信息外,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全部按功能分类细化公开到项级科目,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公开到款级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