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欠薪案件不如平时严厉惩处
临近春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与司法机关联动,严厉惩处欠薪违法犯罪的责任人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12月29日公布了10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例。(12月30日《人民日报》)
春节的脚步越来越近,谁不想领到工资回家过年?人社部此时曝光欠薪案件,无疑具有启示和警示意义。然而,曝光欠薪案到底能有多大对震慑力呢?笔者认为,曝光欠薪案件不如平时严厉惩处。
用人单位聘请工人做工,按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工人做工按劳所得拿到工资,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然而,总有那么一些用人单位,故意拖欠工人工资,甚至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不但遭人口水,而且触犯法律,到头来“陪了夫人又折兵”,完全是咎由自取。
一边是用人单位故意拖欠工资,一边是相关单位一到年底就年年清欠。很多地方年年清欠年年欠,每到春节前集中清欠,尽管确实为被拖欠工资的工人做了好事,其实让人心里很不是滋味。无论《劳动法》还是《劳动合同法》都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无故拖欠员工工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已经实行几年了,恶意欠薪依然频频发生,到底是用人单位故意无故拖欠工资,还是相关部门监督管理不严,抑或二者兼而有之,值得深思和反思。
年终集中清欠,至少存在两大弊端:第一,用人单位可能一下子拿不出这么多钱发放工人工资,而且欠薪太多,也不太好想办法解决。如果平时的清欠工作抓得紧些,用人单位到年终的压力无疑小得多。第二,容易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同时造成错觉——用人单位认为工资拖到年底支付也可以,平时能拖则拖;劳动者平时遇到工资问题不太在意,认为年底时有部门会为他们撑腰。
再说,即使平时有工人反映工资拖欠问题,相关部门也不是很上心,使得很多问题都拖到了年底。如果平时相关部门就对拖欠工资零容忍,或许拖欠工资的行为就不会如此猖獗。
曝光欠薪案件与年终集中清欠如出一辙。严厉惩处欠薪行为,与其春节前曝光欠薪案件,不如把功夫花在平时。对于恶意欠薪行为,必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有人举报一起,坚决马上查处。只要营造并形成“不敢欠”“不能欠”“不想欠”的良好社会环境,劳动者的血汗钱才能按时足额拿到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才能销声匿迹、寿终正寝。
编辑:张钊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