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景洪5敬老院冒领162名五保老人城市低保金近百万元被查处

11.08.2016  18:09

记者从景洪市纪委获悉,景洪近日严肃查处了市民政局及其5个中心敬老院违规领取城市低保金的典型问题。

经查:2014年10月至2015年9月期间,景洪市民政局为解决所属五个中心敬老院集中供养五保对象生活经费不足,以及入住率低的问题,擅自决定由各敬老院宣传、动员按规定不符合享受城市低保金的“分散供养五保老人”,与其签订《入住协议》,每年不定期入住敬老院,将他们与符合规定的对象一并造册虚报,纳入能领取城市低保金的范围,经市民政局审批后领取城市低保金。

五个敬老院共冒领162名“集中供养五保老人”城市低保金994059元,用于敬老院常住老人的生活费用,已违反国家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涉及的相关领导干部,对该问题的发生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职,属典型乱作为,已违反《云南省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给予时任景洪市民政局局长岩勇(已退休)通报批评的问责;给予景洪市民政局副局长唐建伟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和通报批评的问责。

记者 戴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