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东彝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景国土资告字〔2015〕1号
景东彝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景国土资告字〔2015〕1号
经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并委托,景东彝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根据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及普洱市国土资源局《普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试行)中的相关规定,拟以挂牌方式出让下列13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规划指标要求:
规划用途:住宅用地(可兼容部分商服用地,其中住宅占70%,商服占30%)
使用年限:住宅70年、商服40年
容积率:1.0 ≤容积率≤2.1
建筑密度:≤60%
建筑层数:≤3.5层
1.宗地编号:景东县2014-83
地块位置:景东县城南部区安置区旁
供地方式:挂牌出让
用地面积:0.0218公顷
竞买保证金:13.0000万元
挂牌起始价:65.5000万元
竞价阶梯:2.0000万元/次或2.0000万元的整数倍/次
2.宗地编号:景东县2014-84
地块位置:景东县城南部区安置区旁
供地方式:挂牌出让
用地面积:0.0218公顷
竞买保证金:13.0000万元
挂牌起始价:65.5000万元
竞价阶梯:2.0000万元/次或2.0000万元的整数倍/次
3.宗地编号:景东县2014-85
地块位置:景东县城南部区安置区旁
供地方式:挂牌出让
用地面积:0.0218公顷
竞买保证金:13.0000万元
挂牌起始价:65.5000万元
竞价阶梯:2.0000万元/次或2.0000万元的整数倍/次
4.宗地编号:景东县2014-86
地块位置:景东县城南部区安置区旁
供地方式:挂牌出让
用地面积:0.0247公顷
竞买保证金:16.0000万元
挂牌起始价:79.1000万元
竞价阶梯:3.0000万元/次或3.0000万元的整数倍/次
5.宗地编号:景东县2014-87
地块位置:景东县城南部区安置区旁
供地方式:挂牌出让
用地面积:0.0224公顷
竞买保证金:13.0000万元
挂牌起始价:67.2000万元
竞价阶梯:2.0000万元/次或2.0000万元的整数倍/次
6.宗地编号:景东县2014-88
地块位置:景东县城南部区安置区旁
供地方式:挂牌出让
用地面积:0.0224公顷
竞买保证金:13.0000万元
挂牌起始价:67.2000万元
竞价阶梯:2.0000万元/次或2.0000万元的整数倍/次
7.宗地编号:景东县2014-90
地块位置:景东县城南部区安置区旁
供地方式:挂牌出让
用地面积:0.0224公顷
竞买保证金:13.0000万元
挂牌起始价:67.2000万元
竞价阶梯:2.0000万元/次或2.0000万元的整数倍/次
8.宗地编号:景东县2014-91
地块位置:景东县城南部区安置区旁
供地方式:挂牌出让
用地面积:0.0305公顷
竞买保证金:21.0000万元
挂牌起始价:106.6000万元
竞价阶梯:3.0000万元/次或3.0000万元的整数倍/次
二、 竞买申请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团体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5年1月26日下午15:00分前到景东彝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耕地保护利用股买取挂牌出让文件(每份20元)。
五、挂牌报价及揭牌时间和地点
(一)挂牌期限:2015年1月4日上午8:00时至2015年1月26日上午9:00时(工作时间),共23天;
(二)接受挂牌报价时间:挂牌期间的上午8:00时至11:30时和下午14时30分至17:30时(公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报名申请截止时间:至2015年1月26日下午15:00分止;
(四)挂牌及挂牌期间报价地点:景东彝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耕地保护利用股。
(五)揭牌及现场竞价地点:景东彝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申请人可于2015年1月4日上午8:00时至2015年1月26日下午15:00分前(工作时间)到景东彝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耕地保护利用股提交书面申请,并按时交纳竞买保证金。
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按时交纳竞买保证金及其他相关材料的,我局将在2015年1月26日下午17: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并于2015年1月27日上午9:00时组织具备竞买资格的申请人到实地对拟出让宗地进行现场踏勘。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挂牌截止时间至2015年1月28日上午9:00时止,若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竞买人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联系电话:0879-6226697
传 真:0879-6226697
联 系 人:董大青
景东彝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2015年1月4日
来源:景东县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