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东县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1.08.2015  09:58


      针对当前景东地方财政收入形式严峻,民生、社会事业等刚性支出不断增加,收支矛盾日益突出等问题,景东县结合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一是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景东县采取年初“”预算的方式,控制因公出国(境)经费的发生。

      二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严格执行上级和县委、政府关于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的管理规定,不擅自扩大公务接待范围,不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要求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完善接待经费的管理办法,建立简餐食堂,严格控制接待经费开支标准,严禁以会议和培训名义列支公务接待费用。

      三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配备和使用。在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加强公务用车编制管理,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更新公务用车,健全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严禁公车私用,严格统一保险,定点维修,考核单车燃油消耗,降低公务用车运行成本。

      四是严格控制其他一般性支出。认真落实上级和县委、政府关于举办论坛、庆典、节会的各项规定,精简各级各类活动,严格控制会议费、培训费的数量和规模,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加强机构编制和人员经费管理,大力压缩行政成本。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云南省财政厅 发布人:覃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