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爱尔眼科医院设置审批前公示
27.07.2015 13:35
本文来源: 卫生厅
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原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云南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规、文件规定,在经普洱市卫生计生委初审并出具同意设置该医疗机构的初审意见基础上,我委依法受理了普洱爱尔眼科医院的设置申请,经审核资料和合议,现将拟批准的医疗机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申请人:湖南晓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拟设置医疗机构名称:普洱爱尔眼科医院
类别:专科医院
级别:三级
地址:普洱市思茅区宁洱大道54号
诊疗科目:内科(门诊)、眼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病理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
床位:80张
审批前公示期为10日(2015年7月27日-8月5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意见和建议请向省卫生计生委反映。
监督电话: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0871- 67195257
省卫生计生委监察室 0871-67195239
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7月27日
发布部门: 医政医管处
本文来源: 卫生厅
27.07.2015 1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