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被授予国家森林城市荣誉称号

24.11.2015  18:03

  中新云南新闻网11月24日电(李思男)11月24日上午,2015森林城市建设座谈会在安徽省召开。会上,云南省普洱市被授予“国家森林城市”荣誉称号。

  国家森林城市,是指城市生态系统以森林植被为主体,城市生态建设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各项建设指标达到规定要求并经国家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授牌的城市。

  “2015森林城市建设座谈会”由国家林业局、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经济日报社联合主办。会上,普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杨卫东代表普洱市接牌,普洱市又添一张国家级名片。

  自2012年以来,普洱市以生态文明理念为引领,坚持“生态立市、绿色发展”战略,积极践行“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的宗旨,加强组织领导、科学规划布局、广泛宣传发动,深入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城乡绿化水平大幅提升、生态环境有效改善、林业产业不断发展、市民幸福指数不断提高,创森40项指标达到国家验收标准,并通过了国家创森验收专家评审。

  据悉,全国有96个城市被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78个城市正在开展创建活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