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获得“国家森林城市”荣誉称号

24.11.2015  20:34

     新华网云南频道11月24日电 24日,记者从普洱市委宣传部获悉,在刚刚结束的“2015森林城市建设座谈会”上,云南省普洱市获得“国家森林城市”荣誉称号。至此,云南省“国家森林城市”增加为2个。

    据介绍,2012年以来,普洱市坚持“生态立市、绿色发展”,积极践行“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的宗旨。通过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荒山荒地造林、封山育林等重点生态建设工程,城乡绿化水平大幅提升、生态环境有效改善、林业产业不断发展。

    目前,普洱市林地面积达4917万亩,森林覆盖率达68.7%,城区乔木种植比例达65.18%,城区街道绿化覆盖率达25.97%,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92.2%。

    据了解,“国家森林城市”是指城市生态系统以森林植被为主体,城市生态建设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各项建设指标达到规定要求并经国家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授牌的城市。

    截至目前,全国共有96个城市被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78个城市正在开展创建活动。(记者杨静)

编辑:袁思思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