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荣获“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30.11.2015  17:53

11月24日,2015中国森林城市建设座谈会在安徽宣城召开,会上,我省普洱市等全国21个城市荣获“国家森林城市”称号,至此,全国共有96个“国家森林城市”,我省已有昆明、普洱2个“国家森林城市”。

此次座谈会是一个高规格的会议,全国政协副主席、关注森林组委会主任王刚,全国政协常委、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贾治邦,全国政协人资环委副主任江泽慧、凌振国,国家林业局局长张建龙,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张世平,经济日报总编辑张小影参加了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参加会议的还有全国政协办公厅、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教育部、全国总工会、团中央、全国工商联以及国家林业局相关司局的领导,各省市区林业厅(局)副厅长以上领导1人,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的城市和正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政府和林业部门的领导参加了会议。

目前,我省临沧市正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总体规划已经通过国家专家评审,各项创建工作正有序进行中。

信息来源(单位名称):厅宣传中心 | 作者:武建雷 | 栏目编辑:周雯 | 栏目审核: 陈元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