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光喜:无论在哪个岗位都能干出“彩”
钉子有两个长处:一个是挤劲,一个是钻劲。我们在学习上,也要提倡这种“钉子”精神,善于挤和善于钻。
——摘自《雷锋日记》
“我今年53岁了,是听着雷锋的故事长大的。参加工作这么多年来,雷锋精神时刻激励着我,无论是在部队当兵,还是转业成为一名警察,也无论是哪个警种、哪个岗位,我想得最多的就是多学东西为老百姓多做点事。”普光喜在日记中写道。
上世纪80年代中期,普光喜从部队转业到云南省建水县公安局官厅乡派出所工作。当时,对于公安工作,他是一个门外汉。一天,他与同事王俊外出侦办一起命案。聊天中,他得知王俊是从警校毕业的,心里是满满的羡慕。晚上回到所里后,普光喜便缠上了王俊,硬是要行“拜师礼”,还把他上警校时的笔记借了出来,原原本本誊抄了一遍,把所有的书籍也借来阅读。平时只要有办案机会,他就缠着要跟着去。
“刚开始,公安工作对我而言是陌生的。我只有像个小学生那样认真地从零学起,才能跟师傅学到真本领,才能在工作中更好地服务群众。”普光喜说。
普光喜虚心向同事学习、向群众学习,很快成了刑侦战线的一把好手,不久便从农村派出所调到了建水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侦破了一起又一起命案,多次立功受奖。
2010年,普光喜被查出肾衰竭后,领导考虑到他的身体状况,便让他从刑警岗位转到了后勤部门,从事食堂的采购工作。每天天一亮,普光喜就骑着一辆三轮车去农贸市场买菜了。他要赶早去买最新鲜的菜。他说:“虽说不能在一线战斗了,但能把后勤工作干好,同样是提升警队的战斗力,同样是为打击犯罪出力。”
“我一定要让大家吃上放心的饭菜,绝对不能让公家的钱物在我这里受损。”平时看似简单的买菜,可对于普光喜来说,却是一件棘手的事。第一次买菜,他买回去的猪肉,炒了摆到桌上时,基本上没有动。原来这肉有一股怪怪的味道,大家都不敢下筷。那一天,普光喜的心里别提多难受了。
肉类、蔬菜、粮油怎样才算质优价好?怎样才能让百姓和单位共赢?一连串的问题,搅得普光喜一连两个星期没有睡好觉。于是,他一有时间就跑到农贸市场和老百姓拉家常,向菜农拜师,向商贩请教。自己话没少说,烟没少掏。慢慢的,农贸市场的商贩都认识了一个叫“老普”的彝族老乡。商贩们说:“这个老哥既懂行情又办事公道,我们愿意跟他这样的人做生意。”现在,同事们都说:“普光喜不论人在哪里,都会让人竖大拇指。”(人民公安报记者 罗力生 通讯员 王春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