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局调解加油纠纷,为消费者挽回5000损失。
5月3日,消费者曹先生在中国石化田心B加油站支付320元加92号汽油48.63升后发现汽车发动机发生抖动,曹先生将汽车开至玉溪安特经贸有限公司进行维修,认为是油品导致汽车发动机受损。与加油站协商赔偿维修费用8874元未果,遂拨打12315请工商部门帮助协调处理.
5月4日,晋宁局接市局分送投诉后,立即联系消费者与加油站负责人进行调解。经过我局执法人员耐心调解,消费者曹先生与加油站达成赔偿协议。加油站站长李宝坤表示,自加油站开业以来,未因油品质量被投诉举报过,但愿意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此次投诉处理事宜,愿意支付曹先生5000元赔偿。曹先生提出愿意接受加油站提出的5000元赔偿意见,自己承担剩余修理费。中国石化田心B加油站站长现场以微信支付5000元给曹先生,双方均表示满意调解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