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多举措落实主体责任
“从5月20日开始,晋宁县委安排县纪委进行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半个多月的时间,调研人员跑遍了全县7个乡(镇、街道)124个村委会,梳理出群众反映的‘三资’管理等四个方面270个问题,目前,已协调解决144个问题。”
这是晋宁县委落实主体责任的一个镜头。今年以来,晋宁县委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发挥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作用,努力推进全县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除了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方案等“常规动作”,今年,晋宁县委专门制定了《晋宁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工作手册》发放给县级领导干部,督促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并作痕迹管理。此外,还建立了信访包案制度,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和信访维稳“一岗双责”的要求,由县级领导包案化解、全程负责、跟踪督办、一包到底。年初以来,全县已开展9次“书记、县长大接访”活动,县委领导多次召集信访综治维稳专题会议,认真解决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
为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工作职责,今年以来,晋宁县委主要领导和常委会专题听取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纪案件尤其是大要案的情况汇报5次,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和查案中遇到的问题,帮助排除干扰阻力。针对乡镇未单独设纪委书记,纪检力度薄弱的实际,配齐了6个乡镇专职纪委书记、副书记和纪检专干,强化了乡镇纪委执纪监督问责力度。截至当前,全县共立案20件20人(含先法后纪案件2件2人),涉及科级干部 12人,一般干部2人,其他人员6人。严肃查办了县水务局原副局长李克昆受贿等案件。
县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还认真落实 “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要求。同时,在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中,每项专项整治工作由一名县委常委和一名分管副县长牵头指导协调,亲自研究、亲自推动、亲自督促,牵头单位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切实负起主体责任,积极主动推进各项整治任务。
记者 杨富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