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晋宁县一乡镇推村组干部“污点”记录制度
新华网昆明2月18日电 “我保证:带领大家一起致富,增加集体收入,每年都给每位村民分红”、“我承诺:会为村民修建一个客堂,方便大家办红白喜事”……为不让村干部的承诺变质,甚至乱开“空头支票”,云南省晋宁县二街镇该镇创新工作方式,推出了村组干部诚信履职和不良行为“污点”记录制度。
据介绍,晋宁县二街镇在今年1月26日正式推行了《村组干部廉洁履职诚信体系建设暂行办法》,重点关注村组干部的“诚信”与“污点”行为。由镇纪委负责建立村组干部一人一档的“污点”动态管理档案,定期对村组干部的不良信息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及时更新、补充、记录存档。同时还实行“污点”信息共享,村组干部的不良行为情况将与辖区派出所、国土、民政、社保等部门实现数据信息资源共享。
“村官在老百姓心目中其实是一个‘大官’,也存在少数村官在落实国家、地方政策时‘走样’,出现“不干净”、“不担当”,造成村民有意见,使得干群关系恶化。”二街镇纪委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村组干部诚信履职和不良行为“污点”记录制度为此制定了相应的约束机制。不良信息记录情况不但作为村组干部任职的重要依据,还将作为村民宅基地审批、社会保障及其他需要政审的重要参考依据,以促进了村官的责任意识和基层民主管理。
二街镇鲁黑村委会党总支书记方天花说:“要村民相信你首先要村干部自己干净,只有这样说话才有份量,这个制度让我们有了‘紧箍咒’,是对自己有了交代,也对老百姓有了交代。”
对于村干部不良行为“污点”制度的推行,当地群众更是拍手欢迎。“只有村干部自己干干净净来办咱们的事,我们才放心啊!”二街镇老高村一位村民说。
据了解,该《办法》还规定,村组干部个人对廉洁履职诚信数据信息不如实填写、不如实报告、隐瞒不报,依据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侯文坤、雷丽萍)
编辑:赵艳芳责任编辑:徐婷